东莞公积金新系统上线 缴存基数错误可二次调整

15.09.2015  10:30

东莞时间网讯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上线以后,中心对缴存基数调整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但业务运行过程中因单位经办人工作疏忽等原因,导致部分或者全部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需重新调整,针对这一情况,中心允许单位因更正错误进行二次调整基数。

据悉,各相关缴存单位可到中心各办事处办理此业务。本次业务办理所需资料为:申请二次调整缴存基数情况说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及电子清册;反映职工真实工资的材料(如上一年度工资明细或工资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单位须自首次调整基数办结之日起30日内提出更正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两次及以上更正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