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张罚单未处理将扣证 累积10张要扣车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琦玉 通讯员/交宣)有多张罚单未缴的车主要注意了。笔者25日获悉,广州交警将加大对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查处力度——机动车有3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10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
10次违法未处理的今年逾千宗交警手持PDA路巡可实时查询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有3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行驶证;机动车有10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拒不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车辆、行驶证,直至车辆相关交通违法消除。
据统计,2014年1月1日至今,广州市查处3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车辆11435宗,查处10次(含)以上道路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违法车辆1154宗。
即日起,广州交警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充分利用执勤点、检查点和高速公路、国省道收费站、服务区,从严查处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车辆。同时,强化路面巡控,交通民警在路面巡逻执勤过程中,可通过手持PDA执法终端查询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并依法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网上车管所可查交通违法信息多种渠道可办理交通违法
广州交警提醒: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也要严格管理好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自身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应尽快依法处理,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可定期查询所属车辆交通违法情况(可上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查询确认:www.gzjd.gov.cn/cgs),并及时接受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为确保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及时收到交警部门发出的车管、违法等提示信息,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其代理人在办理车管业务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准确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一旦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应尽快到交警部门车管业务窗口或者登录“网上车管所”办理联系方式变更备案手续,以免造成不便。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全国机动车在广州发生的非现场简易交通违法行为[特指罚款金额为200元(含)以下、一次性记不满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除了可在广州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含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及市中心区车辆管理所办理,还可选择网上车管所、好易缴费终端、邮政服务点、广州农商银行手机银行等途径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广州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萝岗、南沙、广州港发生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上或一次性记满12分(含)的非现场一般程序交通违法仍需前往违法发生地对应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