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数月后将开“十大” 答全社会关注重大问题

30.09.2014  09:03

  红十字会法修改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并交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 IC 资料

  中国红会正以饱满的热情迎接“十大”。

  据中国红十字会官网披露,9月26日,中国红十字会在南京召开部分省份工作座谈会。

  会上,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华建敏说,几个月后,我们将召开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根据红会章程,红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由中国红十字会理事会召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红会“九大”于2009年10月27日召开,如果没有“遇特殊情况”,红会“十大”将于2014年召开,选举新的理事会,产生新一届红会领导人。

  最近三次的红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都是10月,最近两次大会都是10月27日至29日,会期3天。

  华建敏说,“当前,我们的核心任务就是筹备好、开好‘十大’。全国各级红十字会都要围绕这一核心任务,凝神聚气,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迎接‘十大’的顺利召开。

  华建敏强调,“十大”是一次抚今追昔、规划未来的大会,我们要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包括正面的经验和反面的教训,不回避问题;要回答红十字会同仁和全社会关注的一些重大问题;要在国内外和全社会树立良好的红十字会形象,让人们对中国特色的红十字事业充满信心。

  在座谈会上,华建敏也谈到了红会面对的舆论环境:“红十字会的舆论环境也在逐步改善,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的基层群众是认可、支持红十字会的。

  另外,9月24日至25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京召开了红十字会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红十字会(修法)起草领导小组副组长王陇德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红十字会工作,已将红十字会法修改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并交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起草并提请审议。

  公开报道显示,去年10月底,全国人大公布了5年立法规划,修改食品安全法、红十字会法等修改法律33件,新制定法律14件被列入了第一类立法项目。所谓“第一类立法项目”即指条件比较成熟、本届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与会的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红十字会法(修法)起草领导小组成员王汝鹏则指出,中国红十字事业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红会的法律地位和性质问题、与政府的关系问题、上下级红会的关系问题、治理结构问题等。

  王汝鹏指出,这些问题在现行的红十字会法中,有的规定还不清晰,有的缺乏操作性,有的需要调整,有的还属于空白。要解决这些障碍和问题,迫切需要对现行的红十字会法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中国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