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男子自制红头函答复红头文件 讨回公证处多收费用

10.08.2014  21:49

公证处发红头文件要冯先生去领退款,冯先生认为公证处违规在先不应让他再跑一趟

南都讯 记者吴笋林 “违规收费本来是他们的错,凭什么还要我上门去领退款?”市民冯先生今年5月份在广州公证处办理网页公证时,550元的项目被违规多收了1450元。经举报后,广州市物价局确认收费违规并责令广州公证处退款。广州公证处于近日以发公函的形式通知冯先生前去公证处领退款。此举让冯先生觉得对方十分傲慢,遂自制红头公函答复对方,要么将钱打到指定账户,要么预约之后到他的住处办理退款手续,且限于三个工作日内。这份自制红头函件的红头赫然写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落款则是他的个人身份证证样。据悉冯先生寄出函件次日,广州公证处就将钱退回了他的账户。

物价局责令公证处退款

5月29日,冯先生在广州公证处申请办理网页公证事项遭遇违规多收费,后向物价局举报。7月28日,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就冯先生举报的情况,向他作出了书面答复,确认了广州公证处收费违规,责令公证处向冯先生退款1450元,并承诺将对公证收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今年8月1日,广州市公证处也向冯先生发来一份公函,称事发后的6月24日曾电话通知冯先生前来办理相关退费手续,现再次通知他前去领款,需携带身份证和相关发票到广州公证处秘书科办理手续。

公证处次日将退款打到他银行账户

物价局责令他们退回违规多收的费用,没想到公证处居然还给我寄来一份‘红头文件’,要我亲自去领取退费。又不是我的错,还要我跑过去?”冯先生说看到对方做错了事,还以这种傲慢的态度解决问题,他颇觉不满,遂自制了一份“红头函件”进行答复。

在冯先生自制的答复函中,抬头写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冯×× ”,落款不是盖章,而是他的身份证证样。在“公函”内容行文中,冯先生模仿了对方公函的刻板语气,申明了对方违规收费事实,并给出两种解决方案,一是退费到指定银行账户,一是当面退款。当面退款需在工作时间内,先预约,对方需携带身份证和单位的委托书,到冯先生的住所所在地办理退款手续。时间限定为收到函件3个工作日内,否则视为拒绝退款,将以其它方式追讨。

冯先生说,他8月7日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此函,8月8日下午就收到了广州公证处退费到指定账户的信息。

事件回顾

公证打印13页纸收费高达2000元

事情得从今年5月29日讲起,在广州生活的冯先生当天因为网购发生质量纠纷,前往广州公证处申请办理网页公证事项,以作证据保全,打印了13页纸,竟被收取了2000元公证费。

冯先生怀疑对方收费违规,遂向广州市物价局进行了举报。经物价局调查,广州公证处违规多收了1450元。据悉,事发后,广州公证处曾通过上级主管单位广州市司法局通过官方微博,向冯先生进行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