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岭公益教育基金会为创新“输血”

17.04.2015  12:39

成立典礼现场。

红岭教育集团探索“管办评分离”“政校企联合”的公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昨天上午,深圳红岭教育集团成立典礼在红岭中学举行。记者获悉,红岭中学现有“一校五部”(高中部、竹林分部、石厦分部、园岭分部、南园分部)正式变更为“深圳红岭教育集团”。同时,福田区深康村教育用地拟新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将交给红岭集团举办,形成“一校六部”近万名师生的办学规模,打造中心城区存量性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并将建立管、办、评分离的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多元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这意味着,红岭中学这所与深圳经济特区同龄的深圳名校转入全新发展时期。这也是继明德实验学校之后,福田区探索多元办学体制、公立学校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又一重大尝试。

设理事会拍板重大决策

据悉,深圳红岭教育集团成立后,仍将是福田区政府所属公立学校性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福田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据了解,红岭教育集团成立后将建立深圳红岭教育集团理事会,设立理事会理事11人。理事会理事长1名,首任理事长由前深圳大学校长章必功出任。集团理事会作为决策、咨询、评价机构,将审议红岭集团办学章程、红岭公益教育基金会章程、集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年度经费预算和决算以及涉及红岭集团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评议红岭集团校长履行职责的情况,在红岭集团校长聘任期满时,提出是否续聘的建议等。

校长负责制保证办学效益

深圳红岭教育集团还将设立“红岭公益教育基金会”。基金会以开放式基金形式吸纳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或个人以公益形式的捐资。广东心里程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基金会的首个捐赠企业,与福田区政府按1:1比例注资,共同发起设立“红岭公益教育基金会”。依照章程规定,基金专项用于红岭集团教育教学改革、教育信息化及国际化发展、人事制度改革、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与奖教奖学等创新项目。

在治理体系上,红岭教育集团也将有所创新。深圳红岭教育集团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为红岭教育集团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集团管理工作,履行法律、规章及学校章程规定的相关职责,保证集团学校的办学效益。校长人选由区委、区政府按组织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遴选、考核确定,由集团理事会聘任。(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