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Ⅰ级的通知

04.10.2015  10:22

      强台风“彩虹”4日08时中心位于离湛江沿海东南方约130公里的南海西北部海面上,也就是北纬20.4度、东经111.6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5级(48米/秒),中心最低气压950百帕。

      预计,“彩虹”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维持,并可能于4日下午前后以强台风(14级~15级)在徐闻到电白一带沿海登陆。

      受其影响,4日,南海北部海面、粤西海面、琼州海峡有12级~13级大风,阵风14级,其中“彩虹”中心经过的附近海域风力可达14级~15级,阵风16级;北部湾海面风力逐渐加大到11级~13级;珠江口外海面风力10级~11级。4日-5日,粤西市县有暴雨到大暴雨,珠江三角洲市县有大雨到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5年10月4日09时00分升级气象灾害(台风)Ⅱ级为Ⅰ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