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17.06.2014 16:47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4〕第14号
各有关单位:
原位于南海东北部的季风低压已于14日08时加强为热带低压,预计,该热带低压未来24小时将在粤闽沿海加强为热带风暴, 15日下午到夜间在粤闽之间沿海地区登陆或者近海擦过。
受其影响,粤东沿海海面和南海中北部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7级到9级阵风10级,15日-16日,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梅州有暴雨到大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6月14日08时30分启动气象灾害(台风)Ⅳ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防御热带风暴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4年6月14日08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7.06.2014 16:47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