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局气象灾害台风Ⅰ级应急响应转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

04.10.2015  23:49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气象灾害(台风)Ⅰ级应急响应
转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编号:〔2015〕第14号

 

各有关单位:

    “彩虹”于4日14时10分在湛江市坡头区沿海登陆后,18时移入广西境内并减弱为台风,20时其中心位于广西合浦县境内,中心最大风力33米/秒(12级)。

    预计,“彩虹”将以15公里左右的时速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减弱,逐渐远离我省,但4日夜间至5日,粤西市县仍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珠江三角洲市县有大雨到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5年10月4日21时00分变更气象灾害(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为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5年10月4日21时0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