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5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圆满完成全省评出A级纳税人50845户

11.05.2015  11:15

日前,广东省2015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在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及广大纳税人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共评出A级纳税人50845户,B级纳税人699969户,C级纳税人37273户,D级纳税人25094户。此次评价的A级纳税人名单已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广大纳税人可前往查询。 

我省税务部门在服务和管理广大纳税人的过程中,坚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努力构建和维护纳税信用体系。从2003年起就坚持在全省纳税人中开展纳税信用评价活动,从税务登记、帐务管理到税款征缴、协税护税等多个方面,自下而上全程公正考核评价,起到了“部门推动、企业参与、社会认同”的积极效果,逐渐成为全省税企双方互动的常态工作。

评价数据变化

全省A级纳税人三甲

今年是广东省第7次进行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各市国、地税机关严格执行纳税信用评价相关文件的要求,对符合评价条件的81万户纳税人认真审核把关,联合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本次评价中A级纳税人户数占全省A级纳税人总数排在前三位的地区分别是:广州市35268户,占69.36%;佛山市4821户,占9.48%;惠州市3655户,占7.19%。

A级纳税人的比重更加突显。 统计数据显示,全省评出的A级纳税人逐年增长,在诚信纳税户的示范下,全省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从而也为广东税收连年增长,推动税收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户数明显增加的原因主要受益于评定指标的放宽,新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取消了对税务行政处罚企业不得纳入A级的规定,使部分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依然能够按照扣分制度,以最终得分90分以上被评为A级,使B级纳税人户数向A级转移。本次评价改变了以往“做多错多”的局面,使纳税人不再因为发票、税务登记或纳税申报等情节较轻的涉税违规行为影响到纳税信用评价的最终定级,使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更加合理和科学。

D级纳税人增长比例最大。 本次D级纳税人达到25094户,同比增长41.55倍。构成D级纳税人的主要有:稽查案件定性为涉税犯罪的、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等多种情况。由此可见,新评价办法对纳税失信行为实行严格评价、重拳打击。从评价结果来看,进一步彰显了纳税信用“指挥棒”的法治刚性和导向作用,为下一阶段加强纳税人分类管理和服务,特别是针对纳税信用级别较低的纳税人加强日常监督、惩戒,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守信激励措施

A级信用纳税人可享受纳税机关提供的各类激励措施,包括:税务机关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三年获A级信用的,还将获得绿色通道或专人协办税事。除此之外,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积极加强与银行部门的横向联系,大胆创新纳税信用级别信息的应用,已先后在广州、佛山、中山、肇庆、清远、湛江等市试点探索税银合作模式,探索实践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扶持措施。试点地区根据地区实际,分别与当地不同的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税融通”服务项目,根据纳税人纳税信用以及缴纳税款情况,向诚信纳税人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截止至今,各家金融机构累计对470户纳税人进行授信,累计授信额度3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8.85亿元。

各地亮点

广州市开通发布查询渠道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注重评审工作的公平与公开:在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博等宣传渠道发布评价通告,广泛向纳税人宣传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信息,并根据信用评价工作的新变化,开通互联网站“纳税信用评价查询平台”,同时相应完善“广州国税微信”中的信用查询功能模块,为纳税人提供更便利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渠道。

佛山市计划推出“税信通”拓展纳税信用评价应用

为大力拓展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佛山市国、地税部门在“税融通”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社会化应用范畴,提升纳税信用级别的含金量,计划推出“税信通”项目。“税信通”以“信息互换、结果互认、行政互助”为原则,将原来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从原来“单兵应用”到多部门的“联合协作”,从原来侧重于表层的“服务便利”拓展到深层的“角色增值”,共创政、企、社会多赢局面。主要做法是对A级企业原来只享受税务部门提供的绿色通道等服务进一步拓展到海关与各行政服务中心,将纳税信用A级企业名单与海关A级管理以上名单进行结果互认,各方均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的服务措施,在优先办理、缩短办理时限提供方便,进一步提高纳税信用A级企业在各政府部门的含金量。

链接: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查询


来源:省局纳税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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