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五星级酒店大涨价 竟称因为“营改增”
广州的五星级酒店纷纷加入涨价行列宁彪 摄(资料图)
羊城晚报记者 吴珊
近日媒体报道称,知名外资酒店管理集团万豪以及洲际酒店,从5月1日起,将上调旗下五星/豪华酒店的房间附加费费率,从15%上涨至21.9%。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连日来,五星/豪华酒店涨价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广州几乎所有外资知名酒店管理集团旗下品牌都已加入涨价行列。
这些酒店称,涨价都因“营改增”。专家却表示,“营改增”后酒店的实际税负只减不增。到底谁在说谎?
“预估政府税款”赫然入收费清单
杨先生告诉羊城晚报记者,近日他在珠江新城丽思卡尔顿酒店预订了一间5月1日的客房,从网上查看费用清单时,意外发现除了房费、服务费外,还莫名其妙地多了一项100多元的费用。“原本我也没有在意,仔细计算才发现猫腻。这100多元叫作‘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占总房价的6.9%,加上15%的服务费,附加费竟然高达21.9%!”
杨先生说:“酒店提供的服务没有任何变化,房间也是原来的房间,平白无故多收了100多元,我觉得非常不合理。”杨先生曾打电话到丽思卡尔顿询问情况,却被告知因为国家实行“营改增”政策,多交的100多元是合理收费。
白领郑小姐也表示,现在正值广交会,她4月21日帮客商在中国大酒店预订了一间客房,5月4日订了同样一间客房。“4月21日的房间服务费为140多元,而5月4日的房间,除了140多元的服务费外,还有一项60多元的费用,清单显示是‘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郑小姐打电话到酒店询问,中国大酒店也表示原因就是“营改增”。
羊城晚报记者调查广州市场发现,除部分境内酒店管理集团旗下五星/豪华酒店品牌没有涨价外,几乎所有广州知名外资酒店管理集团旗下品牌全部涨价,具体包括万豪酒店管理集团、洲际酒店管理集团、喜达屋酒店管理集团、希尔顿酒店集团、凯悦酒店集团、香格里拉酒店集团、四季酒店集团、雅高酒店集团、朗廷酒店集团、文华东方酒店集团、日航饭店国际连锁等。
仅部分本土酒店没涨价
对于涨价,丽思卡尔顿订房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5月1日起,所有酒店都会加收税费,不只是丽思卡尔顿一家。”
记者从中国大酒店订房部也获知类似说法。“除住宿外,在酒店里的其他餐饮、SPA服务等都要加收增值税费用。具体是不是都加收6.9%,还要看酒店的具体政策。”中国大酒店订房部工作人员还表示,即使是常客也无法免除这项费用。
记者了解到,一部分境内酒店管理集团并没有加入涨价队伍。比如白云宾馆、东方宾馆等五星级酒店,仍然保持15%的服务费。“除房价外,加收15%的服务费,其他没有了。”白云宾馆订房部一位工作人员说。
消费者不满酒店涨价方式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消费者对涨价不满,同时也对酒店公布涨价的方式有意见。
这些酒店涨价的公布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酒店预订清单体现,消费者查询明细后才能发现,比如万豪、洲际、雅高、香格里拉等。“如果我没有查看明细的话,可能就糊里糊涂交了钱。”杨先生说。
二是酒店官网上会显示一行文字提醒。以喜达屋旗下的粤海喜来登酒店为例,在预订网页上写着“特殊提醒”:从2016年5月1日起,增值税(VAT)将在中国实施,房费及其他酒店服务费均将征收增值税。该酒店一名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解释了为什么酒店不按增值税税率6%征收,而是按6.9%征收,“因为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房费+15%服务费)×6%,这个结果相当于房价乘以6.9%”。
涨价根本原因:
广州高端酒店供不应求
专家
对于此次涨价行为,酒店方表示迫于国家的“营改增”政策才向消费者涨价。不过,华美顾问机构赵焕焱却表示,酒店的做法有问题,“‘营改增’后,新税法并没有增加酒店负担”。
那么酒店以“营改增”为借口涨价,原因何在?赵焕焱分析称,根本原因是看好一线城市高端奢华酒店的市场和经营状况。
“2015年全球与中国饭店业经营业绩对比分析及2016年预测”报告中提到,广州高端奢华酒店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如果把广州酒店分为五个级别,第五级最高端的奢华酒店需求增长了14%,但是相应供给只增长了7%左右。
律师
若串通涨价则涉嫌违法
对于这些酒店集团的集体涨价,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或有违法之嫌。“此举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受欢迎的,如果有串通情节,恐怕有违反法规之嫌疑。”该人士称。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资深高级律师朱永平对此表示,酒店住宿价格不属于政府指导价格的范围,而是市场调节的价格,根据《价格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能够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经营者应当将调整后的价格明码标价。但是,如果发现并能够证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了固定或变更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该行为违反《反垄断法》、《价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广东国税局有关人士:酒店歪解“营改增”政策
对于外资酒店管理集团旗下在广州的五星级/豪华酒店齐齐加入了5月1日后上调房价的行列,且以“营改增”为借口的行为,广东省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歪解了“营改增”政策。
该人士解释,酒店和餐饮业一样,属于生活服务业,5月1日前,缴纳营业税,税率是5%。5月1日营改增后,改为缴纳增值税,酒店业提供的“住宿服务”的适用税率是6%。也就是说,从税率上来看,是上升了1%。但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需要转换为不含税价格,因此,实际上,酒店虽然是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其名义税负实际上是6%÷(1+6%)=5.66%。这样,酒店业的名义税负在营改增后实际上仅比原来营业税5%的税率微增了0.66%。
同时,酒店新购进的不动产、水电、燃气、消耗性日用品、固定资产、房屋装修及维护费用、其他外包服务等,均可按规定作为进项抵扣,抵扣越多,计税基数越小,缴的税也越少。因此,经预估测算,酒店业的实际税负应当整体持平甚至有所下降,整个服务业的税负并不会有大的变化。
不过,也有酒店相关行业财务部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指出,酒店业比较特殊,酒店业(除了餐饮)的成本很低,大约在10%,主要就是布草,毛利率很高,可抵扣的成本不多,主要的人工费没得抵扣。“每个酒店的情况不一样,如果有新购不动产、固定资产、房屋装修的,这些抵扣足以抵消那0.66%的税负上升。还是要看每家酒店的具体情况,即使税负有增长,总体上也只是稍稍增长,涨幅达不到那些酒店涨价的幅度。”该负责人说。 (严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