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揭秘追逃追赃9种方式:与39国签引渡条约
办公室门口挂着“国际合作局”的牌子,机关干部电脑都用书垫高,有的垫一本词典,有的则垫了厚厚的5本……
这就是中央纪委网站官网刊登的追逃工作人员的“工作照”。近日,该网站“近距离”栏目推出《走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上)》,以组图的形式介绍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情况。文章透露,中国目前已与39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并采用9种主要方式进行追逃追赃。
机构设置
国际合作局承担“追逃办”具体工作
去年,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简称“追逃办”),办公室成员由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人由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兼任。他此前曾透露,协调小组负责统一研究追逃追赃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个案追逃追赃,推动建立追逃追赃国际合作网络等。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各有关部门建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内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据媒体披露,追逃办向有关重点外逃国家提供了部分外逃职务犯罪人员名单,敦促外方开展调查。
信息系统
管理系统24小时搜集外逃人员信息
根据此次“近距离”披露,围绕追逃分别设了“内网”和“外网”。中央纪委建立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信息管理系统”,中央国家机关、各省区市可通过此系统24小时及时报告外逃人员信息。从官网刊登的照片看,管理系统登录界面简洁,输入栏只有用户名和密码两项。
而对外接受举报方面,官网在去年12月开设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网上举报专栏。举报平台受理范围包括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逃往国(境)外行为的举报,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向国(境)外转移涉嫌违法违纪资产行为的举报,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须知还表示,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中央纪委披露,自举报专栏开通以来,不仅收到了来自亚洲、欧洲、美洲等海外举报件,而且还收到了热心人士的自荐信,表示愿意为追查外逃官员贡献力量。
对外合作
向36个使领馆派驻62名警务联络官
据中央纪委统计,中国已与39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2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1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签署了124个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并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31个国家的36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62名警务联络官。去年,共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去年12月3日至5日,中美执法合作联合联络小组(JLG)第十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JLG成立以来,双方在包括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案等许多案件上进行了成功的合作,已成为双方执法部门对话、沟通和联络的重要渠道。
去年举行的APEC会议通过了中方主导起草的《北京反腐败宣言》和《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ACT—NET)职权范围》,决定将ACT—NET初始阶段(2014—2015年)的秘书处设在中国监察部。ACT—NET由APEC各经济体反腐败和执法机构人员组成,是目前亚太地区最大的多边反腐败执法合作平台。去年12月17日至19日,中国监察部在北京举办了ACT—NET追逃追赃专题培训班,14位来自国内外的官员和专家开展了11场讲座。
中央纪委还透露,追逃的主要做法分为引渡、非法移民遣返、异地追诉、劝返4类,而追赃的方式则可分为5种,分别包括: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
观察
图片怎样带来反腐“近距离”?
自今年1月1日中央纪委网站发布《近距离:中央纪委信访室是如何受理举报的?(上)》以来,“近距离”系列文章已经刊发6篇。这6篇文章都以组图的形式展示公众普遍关注的反腐败工作环节。正如文章所说,“透过镜头”带读者走进相关现场,了解相关流程。
首篇“近距离”文章直观展示了中央纪委信访室收取、分拣、拆封、阅读与分类登记的全过程,成袋举报信的堆积情景让人印象深刻,而信件分拣则是按省份来进行区别。
一天后,第二篇文章披露中央纪委信访室受理群众来访的流程。从照片中既可看到接待大厅的内外景,还可明了发表、填表、收表以及面对面沟通的现场实况。
第三篇同样与中央纪委信访室有关,这次是关于如何受理电话、网络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办公区的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在图片中得到体现,受理步骤的每一步电脑页面也都对公众进行展示。
第四篇“近距离”文章对准会议现场,将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的现场图片多角度展示出来。
第五篇的图集关注中央巡视组第三轮专项巡视,记录下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进行反馈的现场画面,其中既包括对单位党组书记的反馈,还包括对单位领导班子召开的反馈会。本组文/本报见习记者 张伟
追逃主要做法
引渡
一国将处于本国境内的被外国指控为罪犯或已经判刑的人,应该外国请求,送交该外国审判或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非法移民遣返
请求国向逃犯所在地国家提供其违法犯罪线索,被请求国将不具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国人强制遣返至第三国或请求国的一种合作方式。
异地追诉
请求国向被请求国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材料,协助被请求国依据本国法律对逃犯提起诉讼,使逃犯被绳之以法。
劝返
追逃国办案人员在逃犯发现地主管机关的配合下,通过对外逃人员开展说服教育,使其主动回国接受处理的一种措施。
追赃主要做法
通过双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或引渡条约进行追赃。
利用赃款赃物所在国犯罪所得追缴法或其他国内法进行追赃。
通过境外民事诉讼方式进行追赃。
运用刑事政策促使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自行退赃。
运用刑诉法规定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进行追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