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分析中纪委“记功”人员:与案件影响力挂钩

09.09.2014  04:04

  9月4日上午,南京殡仪馆。江苏原政协主席曹克明的遗体告别仪式正在这里举行。

  告别仪式现场,中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刘明波受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委托,专程赶来送别这位曾被中央纪委荣记一等功的反腐斗士。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见诸公开报道中的被中央纪委“记功”事例不在少数,记者梳理发现,受表彰者往往都是大案、要案的主要查办人。有关反腐问题专家分析,案件影响力、案情错综复杂程度、查办时间和查办人物级别等因素都会对“记功”级别造成一定影响。

   纪委部分记功表彰或未披露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针对目前查办的一些大案要案,纪委会以‘记功’的形式给予相应级别的表彰,只是部分并未对外披露。案件影响力、案情错综复杂程度、查办时间和查办人物级别等因素都会对‘记功’级别造成一定影响”,纪委系统的“记功”沿袭了军队的做法,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

  1949年11月9日,就在新中国成立的第二个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朱德兼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51年,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开始,朱德领导中纪委查处了一大批有贪腐问题的党政领导。

  依据《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中的记载,反贪污斗争中的检举者(亦不排除曾经的贪腐者)有立功的可能。

   山西纪委规范清理表彰工作

  庄德水指出,除了“记功”,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还会通过“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来表彰先进。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曾公开表示,“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五年一次的评先表彰活动,是中央纪委、人事部、监察部的重要决定,也是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该活动目的在于通过表彰先进,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和“记功”类似,山西省纪委干部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该省纪检监察系统每五年一次的表彰工作,也着重考察案件影响力及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实际。据该工作人员透露,目前该省正在对“先进工作者”等表彰工作做进一步规范清理。

  依据2011年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三单位联合下发的文件,被推选为“先进工作者”的条件之一便是“参加查办的案件或承办的专项工作在全国或当地有重大影响,工作中起重要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作出重大贡献”。

   故事

   曹克明查办大案牵出北京原副市长

  1996年1月26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曹庆泽宣布了有关表彰决定,曹克明荣记一等功,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案联合专案调查组也被通报嘉奖。

  中央纪委在决定中表示,他“深入办案第一线,亲自组织指挥办案工作,与参加查办案件的同志一起,查清了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非法集资32亿多元的问题,揭露出了一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和重大经济犯罪线索,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了表彰他做出的重要贡献,经中共中央批准,给予曹克明同志记一等功。

  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特大投机倒把案是建国以来发生的一起罕见的大案,涉及全国13个省市的380多个单位,直接涉案人员就有273人,地厅级以上干部50人,江苏也先后组织1500多人的办案队伍查办此案。此案由时任江苏省纪委书记的曹克明一手督办,亲自指挥。该案后来还牵连出一系列重大腐败案,时任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等一干官员被查处。

   江苏落马反贪局长曾被8单位记功

  并非所有的被嘉奖者都将这份荣誉留到了最后。在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特大投机倒把案的查办过程中,韩建林曾被认为是出现的反腐新星。

  1995年,年仅36岁的韩建林被破格提升为江苏省反贪局副局长。

  5年之后,中央纪委协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马向东等案”指定江苏管辖。此后,江苏省纪委、省委政法委和省公、检、法等主要领导参加了专案领导小组,组长是曹克明,案件直接主办人是韩建林。

  经过1年多时间的努力,专案组先后突破了马向东及沈阳市建委原主任宁先杰,市财政局原局长李经芳,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刘实等22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行贿等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2002年2月1日,根据中央纪委等多家单位表彰决定,对查办马向东等案有功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公开报道显示,韩建林先后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8家单位荣记一等功。

  不过,令人唏嘘的是,这位曾被中央纪委记功的反贪能手此后却因为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内存

   表彰词都怎么说?

  1995年1月14日,中央纪委曾公开表彰过一批工作人员。

  公开报道显示,中央纪委、监察部第九纪检监察室“阎健宏贪污受贿案”调查组等10个办案集体记集体一等功;中央纪委、监察部第八纪检监察室“海南李善有重大诬陷、受贿案”调查组祁培文等六个调查组的6位同志记个人一等功。

  第二天刊发的《人民日报》指出,中共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先后查处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使一些违法违纪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制裁,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敢于办案、善于办案、成绩卓著的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激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奋发向上,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办案工作,决定予以表彰。

  2002年2月,在江苏省政协礼堂召开的“马向东等案”表彰会上,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的刘丽英在讲话中则为表彰缘由给出了如下答案:

  “马向东等案交由江苏查办后,江苏省委、省政府把办好此案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专案组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坚持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以政策法律教育人的指导思想,审查结合,不断推进办案工作的深入开展,不仅圆满地完成了任务,而且深挖案中案,扩大了办案成果;不仅惩处了一批严重腐败分子,而且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不仅查清了马向东等案涉案人员的问题,而且为查办慕绥新等其他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为彻查全案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