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再增值 广东首创“税保合作”项目
2016年4月1日上午,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与广东保监局联合签署了《广东省“税保合作”服务小微企业备忘录》,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保合作”项目。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广东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在备忘录上签字,开启了“税保合作、服务小微”的新模式。
在2015年与29家银行机构签署协议,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状况,推出多款“银税互动”金融产品,并为超过6400户企业发放贷款近150亿的基础上,2016年,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与广东保监局创新推出“税保合作”合作项目,在全国率先实现由省级税务部门与省级保监部门联合,运用纳税信用数据,服务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纳税信用再增值。据广东省国税局纳税服务处处长彭妙群介绍,“税保合作”项目,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通过建立定期信息交换制度,由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定期向广东保监局推送全省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和相关纳税数据,广东保监局组织辖内保险机构根据企业纳税数据,对于符合条件、优质守信的小微企业,为其融资提供贷款保证保险服务,或量身定制保险产品,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据测算,“税保合作”项目将惠及20万户多小微企业,预计2016年发放贷款超过300亿元。
“税保合作”项目将按照“税保定期数据交换-企业融资需求报送-企业纳税信用分析-贷款保险保证服务办理”的基本业务流程运行。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定期向广东保监局建立的“广东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推送全省中小微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变动情况及相关纳税数据,小微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需求后,承保保险公司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和纳税数据,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贷款保证保险产品,或量身定制相关的保险产品与服务。同时,中心依托保险业经营数据,建立积累中小微企业信用级别和信用积分制度,并及时与税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通过税保联合、征信互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据了解,广东省“税保合作”服务小微企业发展活动,是全国第一个由省级税务部门与保监部门联合,运用纳税信用数据,服务小微企业的创新举措。“税保合作”项目将纳税信用与支持小微企业有机结合,既使纳税信用成为小微企业的信用资产,提升了纳税信用数据的“含金量”,也为保险公司开展保证保险业务提供了风险控制的依据,有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保险保障。对于助力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诚信纳税氛围、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广东保险公司正紧锣密鼓推进“税保”产品的制作,预计4月底将全面面世。下一步,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和广东保监局将密切合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搭建税保互动服务平台,优化业务流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实现线上涉税数据对接和数据交换,持续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以确保“税保合作”项目落到实处。
编辑:张秋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