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广东省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25.04.2016  19:14

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省质监局《关于批准筹建纳米技术等3个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104号)的要求,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负责组织筹建“广东省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筹建工作要求,为确保筹建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面向社会征集该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委员条件

 (一)在纳米技术相关领域、标准化领域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的在职人员。

 (三)热爱纳米技术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相关工作,能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的人员。

 (四)同一人不得在三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1式4份(见附件)及电子文档1份。

 (二)推荐委员个人技术工作简历(包括高等院校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主要技术成果)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材料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推荐委员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四)相关材料纸质版本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寄送到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三、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联系人:刘晓静、邓映路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33号档案大厦301室

  电话:0755-83244862、0755-23964163

  E-mail: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 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广东省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秘书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