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政校合作走向纵深——广商与司法局续签社区矫正合作协议

10.07.2016  09:17

  编者按:在引导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的浪潮中,广州商学院继续担当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的探路者,制定“应用型、开放式、国际化”发展思路,注重加强与政校企行、科研院所合作,率先走出一条“以学校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型大学办学路径。
 
  7月8日下午,广州商学院与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在黄埔区凯达楼,续签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实践基地合作协议。双方决定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把政校合作推向纵深,共同把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基地打造成“三基地两库”,即:教育矫正基地、志愿服务基地、学生实践基地以及志愿者人才库、社区矫正智慧库。


广商与黄埔区司法局续签社区矫正合作协议


   融合:政校联手打造协同育人平台

  为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发展要求,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等6个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9年,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发展,经中央政法委批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
  在这一背景下,2010年广州商学院法学院牵手广州市黄埔区(原萝岗区)司法局共建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实践基地。2013年9月起,司法局提供了150平方米的行政用房作为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办公场所。基于双方的良好合作,7月8日,广州商学院和黄埔区司法局决定续签合作协议,把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实践基地建设推向纵深。
  双方决定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合作。司法局借助广州商学院法学、思政的师资力量,以开设课程、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集中教育,以专业化手段提升教育矫正质量和实效;选聘广商学生任社区矫正志愿者,自愿无偿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与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社会认知、疏导不良情绪等教育矫正;委派社区矫正实践经验丰富的一线工作人员向学生志愿者讲授社区矫正实务技能方法。广州商学院委派专业素养深厚的法学教师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讲授社区矫正法学理论知识,合作开展社区矫正理论研讨、实务课题研究,业务培训以及编印社区矫正工作刊物等。
  据广商副校长冼德庆介绍,该校法学院与司法机关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开放式办学,加强实践教学,创新育人模式的新举措、新形式,对于促进法学院的专业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构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积极促进作用。法学专业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大学生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参加社会实践相结合,提高专业素养与提高思想道德素养相结合,个人成才发展与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相结合的新途径,是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基地化、专业化的好形式,对于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思想道德素质,增强社会责任感,有积极促进作用。
 
   发展:社区矫正志愿工作渐成体系

  组织管理制度化。成立社区矫正实践基地领导小组。组长由司法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与广州商学院法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黄埔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沟通协调、建章立制、规范运行等具体工作。同时建立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志愿者选拔制度、志愿者培训制度、志愿者值班制度、志愿者安全保障制度等,保障矫正活动有序、安全、规范实施。
  志愿者选拔公开化。广商与司法局双向同步建立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人才库和人才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志愿者选拔过程坚持“四个公开”,即“选拔标准公开”、“选拔程序公开”、“选拔过程公开”和“选拔结果公开”,使社区矫正志愿者的选拨工作更加客观、公平、公正。广州商学院在校大学生社区矫正志愿者人数控制在50名左右,聘期为两年。
  志愿者培训专业化。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必须同时具备法学、心理学、社区矫正工作、矫正技巧等方面的知识。广商与司法局共同组织社区矫正工作的专业人员、心理学老师、法学专业老师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志愿者们具备开展社区矫正服务活动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志愿活动开展常规化。根据实践基地的发展需要和司法局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广商法学院于2013年起建立“周四值班”制度,即正常教学周的每周四下午安排2组4名志愿者到实践基地进行值班,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对矫正对象进行普法、教育引导、干预。此外,按照司法局的工作要求,每个月组织一次大型的社区矫正活动,集中对矫正对象进行帮教活动。
  社区矫正形式多样化。除了矫正志愿者与矫正对象进行面对面的矫正活动外,司法局还组织志愿者们到矫正对象的家里进行走访。在征得社区矫正小组组长及指导老师同意的情况下,志愿者可以选择微信、短信、QQ、书信等媒介,与矫正对象建立全天候24小时的沟通,让矫正对象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促使他们认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
 
   成效: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获提升

  矫正成效明显。2010年以来,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先后组织500多人次参加社区矫正志愿活动,对100多名矫正对象进行了教育、引导和干预,其中30多人的刑期已满,解除了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矫正对象回归社会后,变化很大,如一位未成年的矫正对象经过社区矫正之后,重新回归社会,成功考上大学。
  创新育人模式。学生参与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是广商法学院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实践育人路径的过程中产生的,打破以往专业技能竞赛、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与普法宣传的传统实践育人模式,创新了实践育人载体,构建了法学院“专业技能训练—司法审判实践—行政执法实践—社会服务”的“四位一体”实践育人模式。
  理论成果丰硕。2012年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法学院社区矫正实践基地项目立项,划拨15万元项目经费,形成研究成果:《社区矫正教程》。法学院陈秀图、张仁瀞两位老师的“社区矫正服务活动”获评广东“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并被《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丛书收录。取得一批以社区矫正工作为主题科研课题,如《社区矫正服务训练的实践与研究》获得学校创新项目立项。在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举办的征文比赛中,法学院的《社区服刑人员循证心理矫正探索》获得“一等奖”等。
  学生能力提升。志愿者投身参与社区矫正志愿服务工作,本质就是将课堂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是志愿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与研究的过程,更是志愿者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升的过程。2014年,法学院一个毕业生考上汕头市达濠区司法局公务员。上班后就做社区矫正工作,表现很突出。领导感到惊讶,问她为什么能做得这么好?她回答说:“我在学校就参加过这样的实践。
  社会反响强烈。2010年,广商法学院仅有参与初期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的28名志愿者。而今,学校法学院全体师生都关注社区矫正服务活动的实施情况。不止如此,社区矫正志愿服务活动,得到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司法厅、广州市司法局等单位领导的支持,受到《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南方日报》、《信息时报》、《南方法制报》等社会新闻媒体的报道,社会反响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