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支付有陷阱,不要轻易泄露密码

10.11.2017  13:46

大洋网讯 手机频繁出现异常后,发现卡内资金被转走,登录链接网站致使持卡人信息、银行卡号等资料泄露盗刷信用卡……“双11”即将来临,面对“坑爹”的线上支付陷阱,昨日,广州中院发布了新形式银行卡纠纷——“线上非授权支付纠纷”的典型案例。同时提醒市民,要警惕线上非授权纠纷,管好自己的钱袋子。

法官分析

持卡人泄露密码信息是导致资金损失主因

广州中院金融庭法官说,持卡人受电信诈骗或登录钓鱼网站导致信息泄漏,在银行的预留手机号被修改导致资金失窃,手机于账户异动期间出现异常等三种情况最常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持卡人泄露密码信息是造成其资金损失的主要原因。

广州中院统计了近三年的数据,广州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了1221件银行卡非授权交易纠纷,其中,近两年共审结线上非授权支付纠纷案件150件,涉案金额达451.14万元,共涉及借记卡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三种案由。

陷阱1

11次短信验证码盗取存款

2015年8月14日,刘某接到自称是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显示为手机号码),该“工作人员”称可以帮助刘某提供信用卡额度,要求刘某向其提供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此后,刘某于8月14日至8月16日期间共向该“工作人员”提供短信验证码11次。

8月23日,刘某发现其于8月14日至8月16日期间共有11笔存款被他人通过“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平台转走,刘某称其信用卡一直由其保管,未曾交付他人使用,向银行索赔未果,遂提起该案诉讼。

法院判决:轻信诈骗电话银行不担责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持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刘某负有妥善保管信用卡信息、短信验证码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同时,正确输入验证码属于持卡人确认账户信息正确及授权消费的意思表示,刘某轻信诈骗电话,泄露所持有的信用卡信息,两日内连续11次在电话中将自身信用卡的验证码告诉对方,是造成本案损失的根本原因。

本案无证据显示银行在此过程中存在违约,故对刘某的诉请不予支持。

陷阱2

网银升级点入不明链接被盗

袁某于银行办理借记卡,开通网银并领取了电子密码器,当场签署了《电子密码器领用须知》,须知上提醒“请务必保管好”。

2015年6月17日下午4时许,袁某收到95588发送的短信,称袁某的电子密码器将于次日失效,请登录www.ibtbn.com进行升级激活。

袁某点击该网址链接,并按照该网址的提示步骤两次输入了涉案银行卡号及密码,该网址显示升级成功。当日下午5时15分,袁某相继收到95588发来的短信,显示袁某网上银行支出35016元,袁某称该笔交易非其操作,向银行索赔未果遂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无视提醒,损失须自行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在《电子密码器领用须知》已将相关密码、口令的使用注意事项等充分告知袁某,已尽风险提示义务。作为相关密码及动态口令的设置及保管方,袁某有妥善保管密码不被他人获取的义务。

袁某收到短信,并轻信升级激活,导致资金损失乃由其登录www.ibtbn.com网站,并泄露其账户、密码及口令等信息所致,应由袁某自行承担。

(信时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隋岳 谢春晖 贾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