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调研组到佛山市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

22.10.2014  11:39

10月16-17日,省委政研室副主任吴茂芹、省林业厅副厅长孟帆带领省国有林场改革调研组到佛山市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该市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林场运行及职工待遇等情况。市农业局调研员周春生向省调研组汇报了我市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经验做法。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和佛山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佛山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市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从2011年起逐步完成对佛山市云勇生态林养护中心、高明区鹿洞山生态公益林管护中心和三水区大南山生态公益林场等三个国有林场的体制改革,均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实行地方财政全额拨付。随着体制改革后的职能转变,国有林场从原来的经营性林场转变为生态公益型管理林场,更加注重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林业生态建设发挥了更大作用。此外,改革后的林场不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幅提高了在职和退休人员工资待遇,有效改善了林区的生产、生活环境。

省调研组认为,佛山的国有林场改革先行一步,能够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和林业发展情况,率先将全部的国有林场调整为“生态公益型林场”,改革到位、成效显现。省调研组希望佛山市在全面完成国有林场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紧抓国有林场改革的机遇,建立完善激励制度,进一步调动林场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国有林场的持续和谐发展。一要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产生活所需配套设施,为职工提供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条件应加大对林场的资源监测和信息管理体系建设的投入,推进信息化林场的建设;二要加大科研力度。通过加强与科研院校的交流合作,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开展生态研究,调动林场职工学习的积极性,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和人员结构的优化;三要结合林场的发展,适当调整原有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大力推进林分改造力度,并推动道路、亭台、路标等森林公园必须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更优质的生态休闲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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