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厂房造出130公斤冰毒(组图)

11.09.2015  12:15
揭阳警方神速捣毁一开工仅2天的特大制毒工场,毒品尚未流入市面

夜晚,一偏僻废旧食品厂房内机器还在轰轰作响,一伙利欲熏心的男子正在制作毒品。岂料,揭阳警方全副武装将厂房四周团团包围,随着现场指挥员一声令下,民警随即破门而入,“警察,不许动!”制毒分子插翅难逃……

7月23日23时许,在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在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锡西村,揭阳警方捣毁一特大制毒工场,抓获涉案嫌疑人15名,缴获晶体冰毒约130公斤、褐色晶体约18公斤、褐色液体约618公斤、制毒工具一大批,缴获毒资61万元、汽车4辆。截至案件侦破,该制毒工场开工仅2天,生产的毒品也尚未流入市面。

线  索

神秘的“阿哲

7月20日,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通报的一条涉毒线索,称一名叫“阿哲”的男子有重大涉毒犯罪嫌疑。对此,揭阳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务必尽快查实清剿。

当时我们接到的线索非常简单,就是‘阿哲’曾经在揭阳市揭东区居住过,并且有可能有制毒窝点。由于现在的制毒周期很短,在工具和原料齐备的情况下,两三天就可能出成品,因此留给我们侦查的时间非常少。”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卢铭告诉记者。“自省公安厅部署开展‘3+2’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以来,揭阳警方保持对制贩毒犯罪深度打击的高压态势,开展毒品犯罪全链条打击。如果真的有制毒窝点,我们坚决将其摧毁,决不能让毒品流入社会。同时,我们也面临不少的挑战:如果光抓了‘阿哲’,没有发现毒品,他拒不承认的话很难固定证据;光缴获毒品,没有抓到人,又达不到打击的效果。最好是能够人毒并获。”卢铭介绍道。

侦  查

可疑的小汽车

为尽快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揭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深入基层秘密开展摸排,组织对全市主要出入口、路段的视频监控资料进行查询,从中查找线索。

经过排查,民警掌握到一辆悬挂福建牌的可疑小汽车近期经常在揭阳市榕城区一酒店出没,形迹可疑。民警遂对该酒店展开了走访调查,还对该辆小汽车活动情况展开调查,最终发现该小汽车进入揭东区锡场镇锡西片区。于是,民警将侦查范围重点放在锡西一带的工业区。

在省公安厅禁毒局的指导下,经过精心研判、缜密侦查,揭阳警方锁定了“阿哲”等主要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轨迹及其落脚点等有关资料信息,经多方蹲点调查,确定了制毒窝点的大概位置。警方据此张网布控,择机收网。

抓  捕

落网的嫌疑人

7月23日晚,收网时机成熟,揭阳警方多警联动,组织100多名警力,兵分多路同时出击。一路警力在福建省闽粤高速永定收费站设卡拦截,抓获了犯罪嫌疑人俞某富和吴某木。

一路警力针对主要嫌疑人“阿哲”驾驶的车辆进行追踪排查,民警在揭东区锡场镇东岭村一停车场内,查获嫌疑人“阿哲”等人驾乘的白色福特吉普车,现场抓获张某娣、宋某成和林某伟3名涉嫌人员,并查获少量“K粉”。

一路警力对制毒工场的嫌疑人进行抓捕。“到了现场之后,我们发现附近有三四栋厂房,大概面积有几十亩,厂房后面杂草丛生,每栋厂房之间相隔100多米。”禁毒民警郑警官介绍,这么大的范围,如果盲目进行抓捕,很有可能打草惊蛇。23时左右,前方的伏击民警报告有车辆出入,开进一厂房里,很快消失不见。顺着车辆的方向,警方发现附近有一栋厂房大门紧闭,黑灯瞎火,警方马上将这栋厂房团团包围。

23时10分,随着揭阳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一声令下,伏击民警立即对制毒工场形成包抄攻势,民警破门而入,在工场内,现场抓获施某民(外号“阿哲”)、黄某光等7名制毒犯罪嫌疑人和林某杰、林某东、林某3名涉毒人员,现场缴获晶体冰毒约130公斤、褐色晶体约18公斤、褐色液体约618公斤以及制毒工具一大批。

警方现场缴获大批毒品

现  场

制毒仍在进行

当天晚上,在制毒工场,笔者闻到一股刺鼻的酸味。工场内堆放着一桶桶冰毒晶体和液态、固液混合态的冰毒,以及易制毒化学品、制毒工具一批。

最惹人注目的是一个正在作业的铁皮圆柱体设备,看起来类似电热水器。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呢?“这是制毒的关键装备——反应釜!”一名禁毒民警介绍道。一间小房间里用大塑料桶装着的是等待结晶的液体冰毒。

警方缴获的反应釜

这个步骤是最关键的,结晶得好不好直接决定了冰毒的析出率和纯度,纯度越高,自然价格越贵。”民警说。

在这间大约10平方米的房间内,透明塑料盆内都是正在结晶的液态冰毒,房间窗户被木板遮上,吹风机持续运作,空调调至最冷,24小时不间断吹风。“空调风力开到最大,这样才能使固液混合态冰毒能够较快地析出冰毒晶体。”民警介绍道。

狡  猾

钱货分离”逃避打击

警方表示,这个案件最精彩的地方在于,制毒工场开工仅2天警方就抓获了全部涉案人员,铲除了整个制贩毒网络,尚未发现该工场制造的冰毒流入社会。

另外,提到打击难度,警方表示,现在在贩毒活动中,犯罪分子除了“见面交易”、“现金交易”等传统方式外,还采用电话(网络)联系、物流运输、银行转账、异地交易等人“”分离、人钱分离的方式逃避警方打击。而且电话单线联系,具有更强的隐蔽性。

在该起案件中,制毒分子反侦查能力非常强,采购原材料、工具时就是采用“钱货分离”的模式,进场非常隐秘。甚至在后期审讯中,很多不法分子一开始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承认。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最终都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来源:南方法治报 记者:欧汉华 通讯员:孙炀洲 林晓 曾泽新 摄影:曾泽新 编辑: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