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际交叉互检组对 我省开展液氨制冷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14.09.2015  16:1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际交叉互检组对  我省开展液氨制冷液氨使用、有限空间

作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和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异地交叉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5〕110号)要求,9月7日至11日,江苏省安全监管局陈忠伟副局长一行5人,代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我省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与督查组作了工作交流。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周永庆向督查组汇报了我省工作的总体情况。

督查组先后前往汕头、惠州、揭阳等市,现场检查了部分涉氨制冷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后,充分肯定了我省开展工贸行业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和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统称“二项治理”)取得的工作成效,认为:一是广东省委、省政府以及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统一部署,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二项治理”工作,力度大,效果好。整治以来,全省共开展液氨使用督查检查4038次,出动督查人员16667人次,发现和整治隐患问题一大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通过近3年的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对安全生产意识明显提高,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部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设施不完备及设备老旧、安全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督查组要求,广东省各级、各地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精神,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老旧企业的技术设备改造和安全培训教育。

 

(安全监管二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