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

10.08.2015  12:53

粤民办函〔2015〕138号

各省级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的通知》(民办函〔2015〕234号)要求,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慈善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四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定于2015年9月18日至20日在深圳市举办,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公益慈善组织抓住良好机遇,积极参与慈展会开展的交流展示活动和公益项目大赛,积极报送年度公益资助计划和公益服务项目计划及组织相关项目的发布和招标工作,积极组织慈善人士和从业人员现场观摩交流,做好参展工作,以此展现我省公益慈善类组织的风采。

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