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解读社会组织如何走出法律困境 增强社会组织法律意识
8月18日,由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广州市社会组织服务交流中心、市慈善服务中心协办,广州公益慈善书院承办的广州社会组织讲坛再度开讲。来自京、沪、穗三地的专家学者和公益法律人以“社会组织的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为主题,共同探讨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在社会组织发展的进程中如何规范和建立法治秩序。广州社会组织的代表共100多人聆听并与专家学者进行互动交流。
完善志愿服务流程很重要
本期讲坛主讲人是孖士打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资深律师陆璇。他以近期社会关注的“禾邻社诉万科公益基金会”和“广州灯塔计划幸福列车事件”两个典型案例,围绕如何尊重知识产权,如何诚信履行合同,分为“社会组织的契约精神”、“社会组织的法律意识”和“社会组织的法律需求”三个部分进行了生动详细的讲解,为当下社会组织普遍关注的维权和侵权问题寻医问药。
“民间NGO被侵权事件近年屡见不鲜,然而,面对侵权或者违约行为,民间公益组织往往有心无力。”陆璇从“合法依规运营”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两个层面深入阐述了增强社会组织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讲坛的讨论交流环节,当有机构负责人提出关于与志愿者签订合同的问题时,陆璇说:“要尽量做到志愿者登记和服务记录与志愿服务并行,完整的志愿服务流程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呼唤建立更健全法律体系
近日,《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明确提出将进一步简化建立社会组织的条件。这将直接带来社会组织的大发展。
而不能忽视的是,随着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组织机构日常工作和服务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往往无法得到及时解决,更可能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而出现违规运营或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情况。陆璇指出:“实际上,社会组织在财务税收、对外合同、劳资管理、知识产权、机构财产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问题方面都有着极大的需求。”
广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王福军表示,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培育和扶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社会实际出发,加快立法步伐,不断完善社会组织法律体系;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自身也要通过学习培训、强化管理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地运营和服务,完善内部架构,做好信息披露,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发挥社会组织协同参与作用。
南方日报记者 赵新星
实习生 王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