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组织师生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

26.09.2015  10:51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在即,教育部办公厅今天下发通知,要求深入巩固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制订“两节”期间安全防范措施并狠抓落实;要在“两节”假期前,充分利用班会、橱窗、网络等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骗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进一步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对“两节”期间返乡探亲、出外游玩的学生,要摸底登记;要组织力量加强“两节”期间校园安全巡逻密度,杜绝校园学生伤害案件发生;要严格审批组织师生集体性外出活动,严禁组织师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和演出活动,落实校内大型活动安保措施。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编辑 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