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打工仔收每人500万越南盾 组织老乡来中国挣钱

08.04.2015  09:46
越南打工仔收每人500万越南盾 组织老乡来中国挣钱 - 新浪广东
来源: n.sinaimg.cn

  拍案

  南都讯  记者陈宇  在中国打工尝到甜头后,3名越南男子向老乡们进行了宣传,并在收取了每人500万越南盾的费用后,组织了一批老乡到中国打工。而这些一心想在中国挣钱的越南人因没有合法的劳务证明,最终难逃被遣返的命运。三名组织打工者也被判处2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顺德劳动部门提醒,外籍务工者及本地用工单位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能聘用外籍人士在我国务工。

   每人收1400,承诺找月薪2000元工作

  22岁的越南人黄某曾在广西一家摩托车修理厂打工,2013年春节他回越南期间聚会时,对老乡们说“在中国打工挣钱很容易”,许多老乡也向他打听到中国务工的具体事宜。他觉得挣钱的机会来了,于是跟相熟的同乡阿顺、潘某某等人商量,最终决定收取同村老乡每人500万越南盾(折合人民币1400多元)作为介绍费用,承诺安排他们到中国务工,并称可以帮大家在中国找到月薪2000元人民币的工作。随后,黄某将收到的钱和十多名老乡的照片资料等交人制作了《入出境通行证》。

  春节后,黄某、阿顺带着多名办理了《入出境通行证》的老乡从广西友谊关入境,潘某某则带着另外4名无证的老乡从越南凭祥边境小路偷渡入境。过关后,阿顺和潘某某分别带着两批人员到达开平市水口镇会合,而黄某则于次日折返回越南家乡,又带了9名老乡再次通过广西关口,并派发《入出境通行证》一起过关进入中国境内。

  找工被拒,越南“打工者”被遣返

  在中国,这些越南人在黄某的带领下去过几个不同的地方找工作,包括广西、广州、江门、东莞、顺德等地。在其中一个“不知名的地方”(水口镇一家水龙头厂),阿顺突然要求加收1200万越南盾的介绍费,并称“没有我同意你们无法跟厂家收取工资”。但老乡们身上没钱都拒绝了,黄某和阿顺也因此闹翻。

  在与阿顺闹翻后,黄某与潘某某带着老乡们继续联系工作。潘某某通过朋友联系上了顺德区杏坛镇一家电镀厂的老板伍某,工人到厂后伍某才发现这些都是没有合法务工证件的越南人,于是拒绝了他们入厂打工的要求。

  次日,黄某、潘某某二人带着老乡们乘车离开杏坛出发前往东莞继续找工作时,被公安机关查获。3个月后,阿顺也在开平市被民警抓获。随后,除了3名“人贩子”外,其他非法入境的越南人均被广西东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遣送出境。

  昨日记者获悉,经过顺德、佛山两级法院的审理,黄某、阿顺、潘某某因违反我国出入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2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部门提醒]

  聘用外劳应办入境就业许可证

  据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介绍,破案后他们发现,黄某等人所持证件为越南于2005年启用的《入出境通行证》,该证颁发对象为到与越南接壤的中国边境省份旅游的越南公民,上述人员持此证到中国与越南接壤的开放边境地市旅游免办签证。该证只能在中国边境地区使用,有效期为一个月,并非在中国务工的有效凭证。而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证实,该局未为这些越南人办理过就业许可手续。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若用工单位和外籍劳动者相互有用工意向,应向该局申办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想要去申请就业证的外籍人士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有确定的聘用单位、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