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可携带成了异地求学突破口
财政体制的理顺,是解决问题的重大利好,龙头舞起来,整个问题的解决就有可能推进。地方政府就有可能利用好这项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
周云 (华南理工大学教授)
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个重大利好。根据《通知》的规定,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经费可携带,学生无论在哪里接受义务教育,国家都会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足额安排补助。它通过制度机制设计,把城乡义务教育的投入政策、投入标准、中央与地方经费的分担比例确定下来。
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与他们的贡献相比,他们的权益却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他们身在城市务工,却得不到与“城里人”相同的权益。子女在城市受教育的权利,遭遇了重重的障碍,这是一代进城务工人员心中之痛。据统计,目前全国的留守儿童居然有近6000万之多。长期跟父母不能生活在一起,这不仅形成了对他们家庭关系的困扰,更重要的是,酿成了诸多社会问题。这方面的新闻报道和研究报告,不绝于耳。比如贵州毕节两次留守儿童的非正常死亡事件,邵东县中小学生杀害教师事件,都是非常典型的案例。由于正常家庭生活的缺失,他们要么受到伤害,要么就去伤害别人。这些案例也在警醒全社会,如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得不到重视,存量不能够减少,增量得不到遏制,全社会都会不得不承受严重的后果。
因此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全社会的责任。之前的种种障碍,有观念上的,有体制上的,这些都需要通盘统筹来解决。而 财政体制的理顺,是解决问题的重大利好,龙头舞起来,整个问题的解决就有可能推进。地方政府就有可能利用好这项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毕竟,这些城市的教育资源是有限的。在一些地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数量和当地户籍人口持平,甚至超过当地人口,教育资源的缺口可想而知,这些缺口都需要真金白银来弥补。从道义上,我们可以要求地方政府尽这个责任,但对于一些地方的政府来讲,确实是有心无力。有的地方政府,经济上或许有这个能力,但要拿出这个钱,需要跟各方利益协调、平衡,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而这个新《通知》规定,教育经费可以携带,则是打开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异地就学的突破口,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钱”的问题,而这个问题之前恰恰是主要的障碍之一。
“钱”的问题解决了,我们真诚地希望其他壁垒也能够得到尽快的消除,让政策善意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