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厅教育厅等14单位接受“三公”经费检查

24.03.2015  11:38

从本月起到6月底,广东省财政厅将针对2014年度会议(培训)费及“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对全省14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展开检查。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纪、犯罪的单位或个人,将依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财政厅日前正式发出通知,表示将于近期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省级相关单位2013~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会计信息质量、2014年度会议(培训)费及“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

省财政厅表示,重点关注的内容之一就是“三公”经费。包括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属单位摊派出国费用等问题;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移摊派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问题。而会议费和培训费也是这次的检查重点。

14个接受检查单位

省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省海洋渔业局、省民族宗教委、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粮食局等14个单位及其下属单位。(赖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