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转行干传销五年发展两万人 获利近三千万

14.06.2014  07:12

  昨天,在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传销案件,22名主要成员受审。这个传销组织涉及传销资金达数亿元,发展下线27500人,层级超过三级,创始人李永(化名)本人非法获取返利金额就达到人民币2909万元。

   经销商转战传销,五年发展两万余人

  从2006年开始,李永就进行某品牌的销售活动,属于没有劳动合同关系的经销商。2009年,李永了解到这个知名品牌获得了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可在未取得该品牌直销资质证的情况下,他组建了一个叫博川国际的营销团队,假借知名产品的直销名义,以推销商品为名,从事传销活动。2011年他认识了刘某(化名)和肖某(化名),作为自己营销系统的下线人员,与这二人发展团队从事传销活动。五年期间,这个传销组织发展下线27500人,传销资金达数亿元。据了解,这个传销团伙在引诱他人购产品成为会员的时候,最低需购买2000多元的产品,就能够取得入门资格。

   依托知名品牌掩护做传销

  一直在东北闯荡的刘某和肖某,之后将团队骨干成员转移至江苏省淮安市、南京市、徐州市、连云港市等地继续扩大传销组织。在庭审中,李永表示将团队转移到江苏,因为这个知名品牌就是发源于江苏,他觉得既然这个品牌取得了直销经营许可,那在江苏就是直销的合法区域。

  在李永看来,依托这个知名的品牌,就是给传销作掩护,因为有实物产品配合销售,对外推介显得容易很多。通过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根据会员购买产品的金额进行分级,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返利。

  其实,大量的返利金额流到了李永自己的口袋里,他个人获取的返利就高达2909万元。

  目前,李永等22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起诉并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也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