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确保今年结余结转资金不超过9%
财政资金“睡大觉”的问题一直颇受关注。财政部3月19日公告称,3月20日至4月20日将开展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情况事中检查。记者了解到,近年我省高度重视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工作,并将其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2015年我省财政工作计划,今年将结合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合理控制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确保实现到2015年底一般公共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占比不超过9%的目标。
作为财政第一大省,我省历来重视通过清理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支持亟需财政投入的重点工作。如在2014年安排用于支持稳定经济增长的647亿元财政资金中,就有几十亿元来自清理历年存量资金,而改进预算管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正是我省财政工作的重点之一。
不过,财政存量资金的形成有其客观原因。全国政协委员、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分析,其主要是财政准备金周转率不高、支出时间差和部门虚列支出以及没有完全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财政部门结转项目资金形成的。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更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改革。
根据《广东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率先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我省将建立预算编制与执行、结余结转相适应的机制,清理收回未及时支出的项目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对支出项目设置准入条件,根据项目开工条件和年度用款计划分期编报预算。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期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记者了解到,我省也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此外,我省将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组织省直各部门及各市财政部门积极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加大财政性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明确结余结转资金的使用时限,对于到期未使用的结余结转资金进行回收统筹使用。(卢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