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26.11.2019  10:14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64号)和《华南农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华南农办〔2017〕56号)。我校将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并上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2.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

3.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和2014年及以前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不在此次收回范围。收回资金范围是指2016年度结题项目的结余资金,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支出完毕的部分。

应退结余资金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

二、工作要求

所有2016年度结题项目(详见附件)务必在 2019 12 31 日前完成报账手续,保证经费卡余额为0。 届时仍未使用完的结余资金,学校将统一冻结经费卡,全部统筹上交国家基金委。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倪慧群 袁家龙 85280070

财务处:肖斐 85280032

 

附件: 2016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清单及结余经费情况(数据截止至11月21日).xlsx

 

科技处  财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