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31.08.2016  02:02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2日至28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统计局进行了巡视。2016年6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力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认真学习,统一思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先后召开了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全体干部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18次,传达学习巡视反馈意见,研究整改落实措施,并在全局干部大会上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同时以党组名义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原文转发给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开展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省局存在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选任用人等方面的问题,一针见血,戳中要害,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亮起了红灯。局党组严肃认真,态度鲜明,表示一定要按照巡视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6月12日,局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党办、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数据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得力人员参加,主要承担日常组织协调、推动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在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逐条梳理、逐项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台账,确立了5大类、35个具体问题和115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承办部门。

  (三)以上率下,扎实推进。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整改工作职责,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带头把自己摆进去,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切实担负起对分管部门的整改领导责任,及时检查指导、具体推进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负责人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动整改,逐项落实到位;各配合单位主动作为,全力配合,形成了推动整改的工作合力。在局党组领导班子的带动下,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纷纷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自觉承担相关责任,诚恳接受组织处理,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和配合整改工作。

  (四)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局党组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体现,主动接受监督,自觉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工作全覆盖。巡视整改中,深入查摆反映自身以及统计系统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不隐瞒、不回避、不虚假、不护短。为实事求是核实有关问题线索,局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纪委组成调查小组,先后多次到有关单位和现场进行外调。积极完成省委巡视组和巡视办交办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协调配合,保证巡视检查渠道畅通无阻。局党组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把握整改工作进度,提出整改工作意见,严把整改工作质量。对整改过程中避重就轻、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组织提醒,要求限期改正。目前,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完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二、联系实际,聚焦问题,从严落实巡视整改措施

  (一)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薄弱,“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腐败风险依然较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反腐倡廉读本、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针对局机关存在的“清水衙门”无腐败的麻痹思想和对照巡视整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以及统计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展开全面讨论,使全体党员干部克服统计部门无权无势无腐败的模糊认识,提高大家拒腐防变的防范意识。

  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省局制定的《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暂行规定》和《省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认真抓好落实。要求党组成员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熟悉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内容,明确在重大事项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时需要承担的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统计工作之中,继续实行各单位与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制度,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述职述廉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追责。

  三是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和财经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广东省市县两级中央财政预算统计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规定,从全省统计改革与发展出发,促进全省统计经费依法依规、安全高效使用,着力抓好下拨市县经费的管理工作,保证专款专用。

  四是加强监督追责和违规查处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与被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和财务会计人员现场指出,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形成工作底稿,由该地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并督促其认真整改。2015年,局党组在听取检查组的检查情况汇报后,决定对发现问题较多的两个市、县统计局在全省通报批评,对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两个单位作了扣减预算的处理。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弱化,纪检组履职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机关纪委建设。根据我省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撤销省统计局内设纪检组和监察室,归口省纪委派驻省审计厅纪检组的管理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根据“三转”要求,明确机关纪委职能,将在今年底前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拟按要求增配一名机关纪委副书记。

  二是更加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局党组要经常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定期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支持机关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机关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突出主业主责,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主动加强与省纪委、省直纪工委、省纪委派驻审计厅纪检组的联系和沟通,经常请教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是强化监督责任。加强对党纪党规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实行“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纪,形成威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风险排查,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时刻绷紧守纪律、讲规矩这根弦。同时,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

  四是加大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力度。对巡视指出的存在为领导超标配备公车和公款送礼、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等问题,逐一查清事实,分析原因,落实整改。

  (二)关于不如实按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等问题仍然存在,会议、印刷等业务领域腐败风险高的问题

  1.关于存在不如实、按时报告个人事项的问题,漏报和填报不规范的情况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关于一些局领导漏报少报银行理财产品、基金、股票的问题,有关局领导已分别向省委组织部或巡视组作出说明。

  二是全局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确存在较大比例的漏报或填报不规范问题,人事部门已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并限期补报。

  三是认真学习和传达《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文件,使领导干部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填报提醒工作,使领导干部明确填报要求、注意填报细节,严格按照相关的指标解释进行规范填写,避免漏报。

  2.关于有干部顶风违纪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从思想上警醒,坚决拒绝一切违规要求,强化会议主办单位的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堵住违纪风险。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进一步压缩会议数量和会议规模,降低违规风险。

  二是完善会议全过程的监控制度。按规定确定办会地点,严格做好会议预算。会中明确指定会务核实人、签单人和负责人,对会议开支逐项核实、确认和签名,由两人以上负责结算。会后报账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合规。

  三是严肃处理,引以为戒。对数据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由有关人员退回酒店方给予的汽油费补助3000元。

  四是继续积极协助省纪委做好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3.关于以虚假会议项目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谈话提醒,深刻汲取教训。对办公室、核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及我省实施办法的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改进工作作风。把整改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责任缺失上找不足,从思想深处找差距,深挖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足。

  三是从严要求,认真执行各项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各项管理制度,开展学习讨论活动,使每个人能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拧紧制度执行的“螺丝钉”。

  四是努力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按照支出类别严格分类报销,严禁通过会议费列支公务接待费。

  五是举一反三,以整改为契机改进工作。通过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深刻反省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纪问题,切实加强管理,补齐工作短板,严防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4.关于为非本单位车辆开支洗车美容费、停车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谈话提醒,深刻汲取教训。对办公室、财务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于非本单位车辆的支出坚决不予报销。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分级负责制,按照谁经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审核把关,并不断完善报销审核流程和措施。

  5.关于在非政府采购定点饭店举办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2014年6月,我局已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重新修订了《广东省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公务接待作出了明确要求。

  二是针对该违纪事件,我局党组研究决定,要求就餐人员如数退回餐费。

  三是狠抓制度落实。继续抓好《广东省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执行落实情况,禁止通过会议费的形式报销接待费,严禁虚报会议套取相关费用;正常的公务接待费用的报销必须提供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务来访公函和接待清单等报销凭证。

  6.关于局印刷业务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个别部门零星印刷业务长期在固定厂家印刷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立行立改。按照局党组的要求,从2016年第2期起,《广东社会经济统计月报》已经由局办公室安排在政府协议采购供应商厂家统一印刷,目前每月印刷发行数量为130册。终止与非定点采购单位九禾公司的合作,严格按照规定将封面设计按印刷项目申报,选择政府印刷定点采购单位办理,并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谈话提醒。对综合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强化依法采购意识。

  三是组织学习。针对省局部分同志“以为封面设计只是外包服务”所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文件,自觉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四是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举一反三。建立依法采购的长效机制,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关于制度建设缺失,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及日常财务管理存在制度陈旧、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与“三重一大”相关的决策制度和操作执行管理办法,形成较为完整的责任落实、监督和追究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全面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今年资产清查工作要求,修订或制定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差旅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预算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有效的资产、预算和财务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对近年来建立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按照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实际,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建立起涵盖党风廉政建设、统计业务、政务文秘、财务管理、人事教育等各方面的制度体系,为强化内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加强公文处理审核把关。按照“一事一文”的原则对文件进行编号,进一步提高公文管理规范化水平。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

  二是健全党组会议记录制度,增加一人作为党组秘书,加强会议记录文稿整理工作,完整记录会议情况。

  三是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酝酿沟通,多听取意见,坚持“末位表态”。

  3.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三重一大”管理。完善相关决策管理制度,明确局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是明确界定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权限。一般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局主要领导审批,30万元以上的需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使用中央经费单笔超过10万元的采购项目,须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充分的论证,做细做实。局年度预算、决算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报送省财政厅。

  四是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4.关于物业出租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并继续加强监管。

  一是认真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经与国丰公司协商一致,已收回一间不小于20平方米的房间作为局履行监管责任的办公用房,房间装修费用由国丰公司支付,我局将定期派人员到现场进行监督。

  二是谈话提醒,深刻汲取教训。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是提升物业租赁经营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刻汲取原订合同租金低、租期长、无租金年递增条款的教训,在下一次签订租赁合同时严格遵循物业租赁市场一般规律,对租赁合同进行科学评估论证,尽可能降低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和廉政风险。

  5.关于存在由科级人员代表局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完善有关机关工作制度。

  三是明确规定所有对外合同都由法定代表人签订或授权签订,授权签订的必须有授权委托书,并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

  6.关于计划外会议占全部会议比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会议计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在会议预算内预留适当费用用于开会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临时布置的专项任务。

  二是探索综合使用视频会议、即时通讯工具等取代常规会议。

  7.关于近3年来共投入超过3000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金额大,风险高的问题。

  整改措施: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提高对信息化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认识。加强项目风险评估和监控,建立《项目廉政风险评估制度》,在每一个阶段工作开展前,增加廉政风险评估环节,认真梳理风险点,列出风险清单,以起到提前警示和及时监督的作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项目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按照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周期分阶段逐步推进,规范需求分析、制定方案、项目采购、工程实施、运维管理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标制度和省局制定的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由专业监理公司负责项目监理工作。

  三是继续做好工作总结和档案管理。加强项目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对照管理制度、项目合同等内容,认真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查错纠错。做好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在局OA系统上增加“项目管理”和“计算机系统管理”功能,加载信息化项目相关信息,提供查阅,增加透明度。

  四是继续坚持所有信息化项目均实行团队管理。工作岗位配备AB角,项目实行问题研究、学习讨论、工作部署三结合的工作协商机制,各项工作必须经过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加强对廉政风险较大岗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风险动态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四)关于存在多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问题

  1.关于2013年为局领导超预算、超标准购置2台公务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会议上作深刻检讨。切实提高认识,严把审批关,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经省车改办审批,已将这两台超标准公务用车进行拍卖处理。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管理。严格执行车辆购置的定编标准和价格标准,将车辆购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实行政府审批制度。按规定配备车辆,不擅自变更批准购买的车型,不对新购车辆更换、改装原部件和设备或进行豪华装饰。

  四是今后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办事,做到令行禁止。

  2.关于涉嫌利用公款送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省局公务接待具体管理办法,明确接待范围、接待原则、接待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财务报销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各种违规接待行为。

  二是狠抓日常监管。抓住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正风肃纪,每逢重要节假日,提前下发通知,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重申强调,并发送廉洁从政短信,出禁令,早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公开处理曝光。

  三是进行谈话提醒。对普查中心、财务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行专项督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

  3.关于办公室面积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真抓实改。以巡视工作为契机,狠抓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整改工作,于巡视工作结束前对19名局领导及处室负责同志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做到令行禁止。

  三是在今后的办公用房调整中,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4.关于超范围列支公务接待费,存在化整为零报销接待费,超范围、超标准公务接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对办公室、财务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坚决不再使用机场贵宾室。

  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要求,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严格控制陪同人数,如实填写接待清单,真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

  三是加强对接待开支单据的审核把关,将接待公函、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必需凭证。

  5.关于会议费用超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修订)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规定和规范预算、决算制度,提高经费管理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年度经费预(决)算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工作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规来实施。将年度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细化预算到具体会议项目,加强对预算和经费开支的审核,预算批准文件、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发票等凭证齐全的才给予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三是实行会议费公示制度。对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开支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制度实行常态化,对公示反馈情况加以总结,及时处理、通报不合规定的行为,防止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四是对会议费等日常开支严格把关。按照会议规格选择国家和省的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间。

  6.关于局领导干部担当意识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敢于承担。在今后的全省统计系统财务检查工作中,财务部门要如实向局党组书面汇报财务检查情况,并向全省通报财务检查结果。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落实。跟踪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情况,确保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和完善全省统计系统财务检查工作机制,确保做法明确,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7.关于会议仍有较大压缩空间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要求,把进一步压缩常规会议数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进一步压缩工作内容变化不大、可用其他方式替代的会议。今年7月,局党组在审议2017年部门预算方案时,将2017年拟召开的常规会议(培训)数量压缩到37个。

  三是今后进一步加大视频会议系统使用范围和频率,努力摸索提高视频会议效果的办法。

  8.关于局机关发文数量仍然偏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关于精简文件、改进文风的要求,科学把握发文的必要性,提高文件的实效性。

  二是认真研究拟制文件的必要性和针对性,对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于转发上级的文件要充分考量自身实际情况,以上级文件为指导,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和业务指导。文秘部门一旦发现草拟文件存在不是必需发、针对性不强等问题要及时向起草单位提出,并给出明确指导意见。

  9.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完善调查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有关规定,强化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反对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多倾听基层意见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二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责任制。根据联系点单位实际,经常深入所联系点指导工作,了解情况,提出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到联系点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

  三是完善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公示、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发放征求意见卡等方式,就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重要问题、重大项目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广泛征集意见。探索建立网上群众工作制度,逐步建立领导干部与网民有效沟通机制,运用网络手段和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广泛听取民意。

  10.关于近些年全省统计系统发生多起基层数据造假案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继续完善统计质量管理机制。加快推进《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的立法进程,强化完善防范、惩治数据弄虚作假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方法落实的评估,确保统计制度方法规范统一。修订完善各专业的“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办法”,切实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全过程的控制和监管,减少人为干扰。

  二是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认真执行《广东省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办法》,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县(区)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地方是否存在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等方面的问题。加强全省统计执法人才库建设,开展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切实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始终保持查处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对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假必惩,继续实施对统计违法违纪现象严重地区的“约谈”制度,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坚决通报和曝光。

  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正式启动统计“七五”普法工作,将研究制定《广东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全省“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安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各级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各级统计机构负责人及统计业务人员、一套表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规培训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利用 “12·4”全国宪法日等重要时点,借助报刊、电台、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结合农业普查、专项调查等重要统计工作,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

  (五)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

  1.关于执行编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行整改。

  一是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或者撤销以上三个事业单位的意见答复,根据目前工作和干部管理的实际,撤销教育中心、信息中心,将其业务分别归入广东省统计干部培训学院、广东省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以上两个为在我省正式登记成立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保留广东省统计科学研究所,以对应完成国家统计局的相关业务工作。

  二是按照《印发广东省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59号),明确我局设13个内设机构;按照《印发广东省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办〔2010〕251号),明确我局下属广东省统计普查中心、广东省统计数据中心和广东省城乡统计调查中心等三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是从源头上抓起,首先重新规范任命,对我局机关和三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任免不规范的干部,按其编制及职务级别进行重新任命,明确干部的编制身份,理顺人员归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合理使用和配备干部,逐步解决人岗分离问题。

  2.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结合本局实际,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

  二是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人事处及时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提早谋划和制定工作方案,为统计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3.关于人事处个别干部对人事工作不熟悉,对干部政策和干部情况不了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人事处全体干部的学习和培训,打牢人事工作业务基础。

  二是适时调整两名副处长参与和分管干部人事工作,配强人事管理工作力量。

  三是严格执行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经常开展工作研讨,加强沟通协调,重大人事工作要经处务会研究、集体决策,充分发挥人事处的集体作用。

  4.关于有“一窝蜂”式提拔调整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新《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和程序,坚持原则标准、把握资格条件、严格程序规定、严守纪律要求,真正选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二是对拟突破《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的人选以及其他需提前报批事项,在组织考察完成并向分管人事工作局领导和局党组主要领导报告、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前,按规定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三是加大《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开展全局范围专题讲座,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领导主讲和解读《条例》;将新《条例》的学习作为干部全员学习培训的内容之一,在人事处网站更新《条例》、有关解读和问题答复意见等内容,促使各级干部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政策规定,为选好用好干部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5.关于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力度不够,后备年轻干部储备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4-2018年省统计局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是为干部创造更广的发展空间。拓宽交流和轮岗渠道,既要争取局外横向交流机会,让统计干部“走出去”,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又要加强局内人员轮岗,更好地发挥工作潜能、激发工作热情。

  三是加大年轻干部基层锻炼的力度。从基层实际、工作需要、干部自身等多个方面统筹考虑,实现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的常态化,2016年我局将选送4名科级干部到基层统计机构进行挂职锻炼。目前我们有1名干部在乐昌市挂职,4名干部在广州市下属区统计局挂职,2名干部驻村扶贫。

  6.关于用人存在“长官意志”思想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制定切合我局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严格把握资格条件和规范工作程序,杜绝“长官意志”思想,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平台,对长期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干部给予肯定,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良性循环。

  二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局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充分发扬民主,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始终坚持由局党组充分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定的制度,不搞“一言堂”,不临时动议。

  三是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通过调整提拔、转任归位、退休减员等措施,于2016年4月完成消化整改任务,目前我局已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制度不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控制职数,避免超职数配备干部,按照职位空缺情况提任干部。

  二是继续加强对《条例》和有关人事政策等的学习,提升人事干部的业务素质。

  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按规章制度办事、按组织程序办事。

  四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严禁符合资格条件人选参与干部选任工作。

  8.关于在干部培养和使用上有非正常关照少数干部的苗头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在今后的干部培养和选拔过程中,更加坚持全局观念,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不凭个人好恶、不搞亲亲疏疏、不以地域划线,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选拔有利于统计事业发展且德才表现优秀的好干部,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是拓宽交流渠道,让更多的干部“走出去”,在干部提拔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同时,同等资格条件下适当侧重考虑任职年限较长的干部,进一步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9.关于干部出国(境)的报批程序,没有相应的文件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加强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收缴和日常登记等管理及备案工作。

  二是继续严格执行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流程。

  三是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

  10.关于干部档案资料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并长期坚持。

  一是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审核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从去年已开始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二是严格按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对存疑问题认真开展调查,补充缺失材料,按时间节点推进。

  三是加快审核进度。人事处组织力量,加班推进审核进度,按省委组织部的要求,于6月底前顺利完成全局干部的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四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归档工作。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增强人事干部的纪实意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照“谁办理、谁纪实、谁负责”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文书材料和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中形成的其他相关材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三、建章立制,持之以恒,切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效

  (一)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纪念建党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加强对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牢固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不忘初心,忠实践行“三严三实”,自觉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党章党规党纪正言正行,始终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

  (二)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充分发挥党组在统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决落实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其他同志履行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考核力度,自觉把党建工作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做到党建工作有人想、有人抓、有人管,全覆盖、见实效,全面推进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三)切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果。省局对巡视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核实整改,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涉及责任人员作出了初步处理。省局将按照省纪委、省委巡视办(组)和省纪委驻审计厅纪检组要求,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规定继续做好有关工作。局党组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加快进度、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不断完善整改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查找不足,深刻分析原因,严格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牢牢抓住履行“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重要要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同时,我们以这次巡视为契机,推动新建了省局干部选拔任用规程、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9项制度,修订制度16项。同时,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五)加快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省局党组将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落实与破解统计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与推进统计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为统计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各项统计工作。坚决贯彻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担当尽职尽责,狠抓依法统计和数据质量,努力捕捉“三新”经济发展变化,创新完善统计指标体系,以精准的统计数据为科学决策、谋划发展服务。围绕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等重点领域,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重要的参考依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83134427,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统计局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51003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共广东省统计局党组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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