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财政延伸绩效管理范围 探索政策绩效评价
2017年,韶关市积极探索开展政策绩效评价,选取财政资金支持银行信贷类的三个项目,全面检验政策实施结果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实现程度,逐步实现绩效管理的范围从对个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逐步到对一类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延伸,从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到对政策绩效评价的延伸。
一、明确政策绩效评价方向
全面梳理我市近三年出台的财政扶持、奖励类政策,确定选取投入大、社会影响面较广的政策——财政资金支持银行信贷类作为评价对象,从中选取中小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创业担保贷款、韶关市“政银保”保证金3个政策作为重点政策评价项目,该类政策主要用于推动扶持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撬动银行信贷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放大效用。
二、建立政策评价指标体系
对比财政资金项目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资金支持银行信贷类政策的特性,对政策所涉及的财政资金投入产出进行综合性的整体评价与分析,突出政策论证和政策目标设置的科学性、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益和政策的普惠性,初步形成了包含5个共性指标(包含政策决策、目标设置、项目管理、保障机制和资金管理)和3个个性指标(包含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的指标体系,全面评价政策实施结果与既定目标之间的对应关系,深入分析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的效果,科学评价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的有效性。
三、突出社会公众满意导向
在以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开展财政政策和制度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我们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增加设立满意度和政策普惠性指标,注重评价中逐步建立满意度评价机制,突出社会公众满意的导向,充分听取和收集项目实施单位、银行和公共服务的享用者,即申请补偿金、贷款的中小微企业,对财政政策和制度的评价意见,在评价政策投入与产出的效益的同时,还评价了政策的普惠性和政策享用者的满意度。
四、注重评价结果反馈应用
通过政策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价,我们认真梳理出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包含合并同类政策、调整政策准入标准等多项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促成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部门总结经验教训,纠正政策偏差,以进一步调整、优化和完善后续政策,并为新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