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维权”才是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的最高境界

19.03.2018  11:02

  ■ 渔 工

  3月16日,梅州日报“时评”栏目刊登题为《维权不积极,谈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评论,笔者认为,现阶段,共同维护消费环境,确实需要消费者积极维权,形成与监管部门加强监管的共同合力。但对消费者而言,消费维权乃伤心、费力又“破财”的无奈之举,“零维权”才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最高境界。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基石在于商家的诚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实的消费纠纷,往往就源于信息不对称,一些不法商家存心坑害消费者,善良的消费者防不胜防。综观我市发布的2017年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问题的本质几乎都是经营者的诚信缺失。商家不诚信,消费者躺着也会“中枪”。

  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保障在于强有力的监管。实践反复证明,市场秩序规范既要靠市场的“无形之手”,即商家打造“百年老店”、“诚信赢天下”的自律,更要靠政府的“有形之手”,靠职能部门的监管为消费者营造公平、透明、放心的消费环境。如果不法经营者存心坑蒙拐骗,就必须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将其制止在萌芽状态,救消费者于危难之中。

  总之,“零维权”才是品质消费美好生活的最高境界。我们广大消费者希望闭着眼睛都能够买到放心产品和优质服务,希望任性享受个性化消费和“无理由退货”,而不是通过积极维权才能享受放心消费或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各级政府应该为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主动作为、奋发有为,真正做到“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尤其不能仅仅靠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会。更多的戴“大盖帽”的执法部门要行动起来,真正为消费者撑起“保护伞”。这不仅是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梅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振兴实体经济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富民强市的本质要求。

维权不积极,何谈“品质消费美好生活”?
  ■ 程绍德   近日,市工商局和市消委会向社会和媒体发布2017年度梅州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据了解,2017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各类咨询申诉投诉851件,调解成功78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Meizho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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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省工商局首度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Gd.Peop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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