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18.06.2014  10:30

      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交了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18日至6月24日。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020-85513795(省环境保护厅便民窗口)  

传      真:020-87537834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察局

邮      编:51063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肇庆四会市罗源镇马良峎

建设单位: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二、项目概况

  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四会市罗源镇铁坑村马车崀,技改项目年综合利用含铜污泥1.8万吨,阳极铜板1136.39吨(外购)。生产工艺主要包括:(1)富氧侧吹熔炼炉粗炼粗铜、冰铜;(2)粗铜、冰铜回转精炼阳极铜板;(3)电解法精炼电解铜板产品等。项目年产标准电解铜1800t以及副产品二级电解铜30.96t,六水硫酸镍38.39t。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干燥窑燃煤含硫率为0.35%,烟气经布袋除尘器+水浴池除尘脱硫塔处理后经21m高烟囱排放。 熔炼炉以炭精为燃料,精炼炉燃油含硫量为0.59%,烟气分别经“二级沉灰筒+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处理设施处理后,共用的50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煤含硫率为0.35%,烟气经麻石水膜脱硫除尘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天面高空排放。项目电解过程采用电解槽添加硫酸雾抑制剂,在电解槽、集液槽与高位槽槽面加盖塑料布覆盖,同时安装通风设施,保持车间空气流通,防止硫酸雾在车间积聚,减少硫酸雾的挥发量,并在电解净液车间安装了砷化氢气体监控设备。

2、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回用”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含铜污泥渗滤液、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与初期雨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加药混凝沉淀+pH调节)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厂区冲洗等。生活污水经自建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绿化。全厂污废水不外排。

3、项目通过优化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绿化,在道路两侧栽种树木,增加噪声防护,减少噪声的影响。

4、项目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含次氧化锌布袋灰交韶关市天伦实业有限公司处理;阳极泥交惠州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沉降集尘灰收集后送压砖机制砖后熔炼回用,废弃的耐火材料粉碎后回用作炉门修复材料,生产废水污泥作为原料送干燥窑回用。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煤渣、水膜除尘渣外卖四会市下茆镇楼脚建材厂综合利用;水淬渣外卖四会市和兴炉渣处理场集中处理;脱硫渣、水浴沉渣回收利用于原料制砖,残极送回转精炼炉回收利用,生活污水污泥与煤混合做燃料,生活垃圾交四会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项目设有一座危险废物贮存仓库,采取了地面水泥硬化并覆环氧地坪漆防渗处理,周边设有污水收集沟、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经收集后送至电解车间处理。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危险废物贮存仓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

  5、飞南公司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落实了应急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和应急救援保障等;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总指挥,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抢险小组和应急救援专业技术组。项目应急预案已在广东省环境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6、项目优化厂区布局,项目环评报告书计算论证设定200m卫生防护距离,《验收监测报告》表明:根据四会市规划测量队测量,周边最近的居民区距项目危废仓库352m。可符合环评报告书要求。

  7、项目各类排污口按规定进行规范化设置,熔炼炉和精炼炉废气排放口设置了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已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可实现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因子的在线监测。

四、公众参与情况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共发放和回收100份《公众意见调查表》,其中99%的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五、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粤环境监测KB字〔2012〕第77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各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验收监测及补充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75%~91%,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要求的设计能力75%以上生产负荷要求。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要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

(三)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干燥窑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熔炼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A区域新建锅炉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平均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硫酸雾、非甲烷总烃、砷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四) 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各测点等效声级范围为47.2~58.3 dB (A),夜间为45.1~53.2 dB (A)。昼夜间各监测点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五)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核算,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14.57吨/年、氮氧化物36.19吨/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符合《肇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改工程氮氧化物总量指标调整的函》核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二氧化硫25.84吨/年、氮氧化物39.62吨/年。

    六、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听证申请。

[阳江]举办学习宪法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贯彻实施宪法,林业厅
[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为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品质提升的水平和质林业厅
南方日报:广东未来7年将完成 基干林带造林36万亩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进 通讯员/林荫)18日,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会在茂名召开。会议透露,从2019年起,我省将正式启动实施新一期全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2019—2025年,全省将完成基干林带造林36.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