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
大洋网讯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对学生通过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意见》自2018年4月29日实施,试行期到2020年6月。
综合素质评价要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根据《意见》,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依据或参考。各市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并明确具体的要求;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将其作为招生录取依据。高中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当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和本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使用办法,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在使用相关评价材料时,高中学校可使用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可组织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可作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据。
同时,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还要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
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等五方面进行考察
《意见》指出,根据初中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充分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完善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其中思想品德重点记录学生的思想素质与品德发展方面的表现,如学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接受公民教育、法治教育和国防教育、参与学校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社会实践则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形成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情况。
关键事件可作为重要观测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写实记录主要指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成长过程中客观记录的、能集中反映自身综合素质发展过程与结果的关键事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等,如典型事实材料、重要活动过程记录、调查报告、研究报告、论文、活动作品,以及照片、录音、录像材料、各种证书等。
评语评价指学生自我陈述和教师评语。
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指的是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能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观测点。
《意见》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市积极探索基于写实记录、评语评价和重要观测点计分评价的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模式,根据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个体水平和相对差异分别赋予不同的等级,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广报全媒体记者徐静 通讯员粤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