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农综改再受关注 "叶屋经验"登上《农民日报》
清远农村综合改革在昨日再次受到中央媒体关注。《农民日报》以半个版面的篇幅,在头条刊登了英德市叶屋村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过程中,通过土地整合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率,避免土地确权之后再进行互换耕种产生各种纠纷的探索做法和经验。
《农民日报》认为,叶屋村用土地“加法”做出综改“乘法”,只有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向农村内部要力,才能让自下而上的改革更加生动,彰显活力。
昨日,《农民日报》第7版,头条《“肥瘦搭配”不如“连片成块”——广东清远英德叶屋村用土地“加法”做出综改“乘法”》以近3000字的篇幅,详细介绍了叶屋村针对各家各户土地零碎,小农经营效益偏低的情况,尝试将村民分散经营的耕地全部收回,再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和置换,集中连片经营,实现了“一户一块田”的做法和过程。叶屋村的农村土地实现连片规模经营后,搞农业越发有利可图。外出打工的村民也纷纷回到村里搞起了种养。如今,叶屋村年人均收入已经由2003年的3000元提升到3万元,有几户贫困户也已经彻底脱贫,盖上了新房。
《农民日报》认为,叶屋村能够顺利完成土地调整,与村民自治中心下移、村民理事会的履职到位有很大关系。依靠农民自主协商解决耕地调整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村民理事会成员到同宗同房农户中发动耕地调整,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是因为自然村一级的熟人社会利益相关,感情纽带紧,村务的运作成本比较低。在村小组一级实行村民自治,往往能比在行政村一级协调村务更加有效。
耕地调整首先是农民自己的事,必须由农民自己说了算。无论是“耕者优先”,还是组织修建农田水利和机耕道,土地调整中每一个制度的设计都充分尊重农民的付出和意愿,农民“听话”,是因为事情遵循了他们的主体意愿,那就是求增收、求发展。
《农民日报》称,叶屋村的土地调整改革,正是乡村治理的有益尝试。只有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才能调动农民的积极参与性,只有村民自治真正落到实处,向农村内部要力,才能让自下而上的改革更加生动,彰显活力。
编辑: 李文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