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一男子缓刑期间吸毒 法院裁定收监执行

30.03.2016  17:59


男子缓刑期间吸毒 法院裁定收监执行

来源:河源晚报

 

 

因合同诈骗罪,男子黄某添被判处缓刑。然而,在缓刑期间,黄某添不思悔改,吸食毒品。近日,源城区人民法院裁定撤销黄某添缓刑考验,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008年8月份,黄某添以伪造的房产权证作抵押,骗取他人财物14万元。被害人因其一直未予办理门店过户手续,直到2014年7月才发现自己上当,便到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因黄某添退还赃款,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2015年7月22日源城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黄某添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决生效后,源城区人民法院将其移交源城区司法局实施社区矫正。2015年10月2日22时,黄某添在源城区高塘村“毒友”家中以“冰壶”的方式吸食毒品“冰毒”,公安部门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决定。2015年10月9日,黄某添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

因黄某添违反监管规定,源城区司法局向源城区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源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罪犯黄某添在缓刑考验期间,违反法律规定,吸食毒品,情节严重,遂依法裁定撤销原判决对罪犯黄伟添宣告缓刑三年的执行部分,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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