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遭两公司拖欠百万稿酬 法院:无财产可执行

16.12.2015  09:27

  “两个电影剧本,收到第一笔稿酬后,交完剧本,余款就再也收不回来。”广东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电影《检察长》编剧喻彬昨日向新快报记者报料称,自己与广西及湖南两家影视公司签订剧本合同,遭剧本使用方拖欠共计逾百万元稿酬,申请仲裁却遭遇无法强制执行的窘境。

  ■新快报记者 周雯

  喻彬: 签了合同却拿不到大部分稿酬

  喻彬介绍称,2012年7月与广西伟志精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电影文学剧本《×××的女保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书》,合同写明,使用方支付喻彬剧本稿酬50万元,支付时间是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5万元,在剧本修改完毕投入拍摄之前一次性付清余款45万元。

  不过,首次应当支付的5万元实际支付了2万元,该电影之后并未如期拍摄,喻彬也迟迟未能收到剩余的48万元稿酬。同样的拖欠稿酬遭遇,发生在2014年5月11日与湖南泰和普仁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影文学剧本版权合同》上,喻彬与该公司签订《××大营救》剧本的创作,剧本稿酬为50万元。

  喻彬在收到10万元订金后开始创作,并按照合同要求在一个月内交付剧本。剩余的尾款,也是一样石沉大海。针对两个合同,喻彬均以合同违约向广州仲裁委申请仲裁,结果并不容乐观。

  “《×××的女保镖》仲裁裁决,要求解除合同,广西伟志精进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向我支付剧本使用费20万元,以及仲裁费5920元。对方一直不履行,我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未能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无法强制执行。”喻彬对伟志公司已经束手无策。对湖南泰和普仁公司,喻彬还在期待最后的仲裁裁决强制执行。

  一涉事公司:因中止拍摄公司已停止运作

  新快报记者随后联系了涉嫌侵权方,广西伟志精进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韦智承认签订合同,但对于违约一事,他并不以为然,称喻彬方面未履行合同约定。至于喻彬具体哪里违约,韦智并未回应。

  而湖南泰和普仁影视法定代表人何先生则表示,该公司就是为了《××大营救》这个项目而成立,现在项目中止拍摄,公司也停止运作。

  面对编剧维权难,知名影视编剧、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余飞接受采访时表示,不给钱和不署名是目前最普遍的编剧被侵权行为,“一是剧本写得不行,拿不到钱。二是资方故意拖着不给钱。三是资方做不下去了,剧本的稿酬就拿不到全款,起诉了也没有钱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