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证明可网上查询打印 每月可查询三次

05.12.2015  17:25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查询、打印缴存证明的需要,公积金中心已经正式开通了网上查询、打印缴存证明的功能。

  根据需要选择缴存证明的抬头信息,选择所属省、所属城市,点击“打印”,系统提示“请注意保管好打印的个人缴存信息”,确定后打印。

   缴存证明打印步骤

  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个人缴存证明打印”。

  点击“查询”,显示职工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

  根据需要选择缴存证明的抬头信息,选择所属省、所属城市,点击“打印”,系统提示“请注意保管好打印的个人缴存信息”,确定后打印。

  职工可根据自身的需要,点击“个人信息表”→“打印”或“个人缴存证明”→“打印”。

  记者昨日从广州公积金管中心获悉,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查询、打印缴存证明的需要,公积金中心已经正式开通了网上查询、打印缴存证明的功能,职工可登录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查询、打印带有特定编号和二维码的《个人缴存证明》。

  据介绍,职工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流水查询”模块,查询选定时间段内个人公积金账号下的相关业务交易信息,可供查询的业务类型有:公积金提取预登记、公积金贷款信息等。以公积金提取预登记为例,单击“查询”——“流水查询”,选择时间段和业务类型,显示公积金提取预登记流水查询页面。

  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每月可网上查询三次记录

  公积金中心介绍,进入“个人缴存证明打印”功能后,系统默认显示本月最后一次查询的个人信息表、缴存明细表,若首次进入该页面,个人信息表、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项均显示为空,当月进入该页面超过三次的,显示第三次的查询结果。

  此外,点击“查询”后,生成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表、缴存证明均显示同一个编号、同一个日期、同一个二维码,其中编号的生成规则为:年月(6位)+随机码(8位),如:“编号:[201509]12345678号(网办)”。

  值得一提的是,职工查询、打印的表格、证明材料自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手写、改动均无效。职工每月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查询→个人缴存证明打印功能查询三次记录,查询超过三次的,其显示的结果仍然是当月第三次的查询记录,若需查询最新的记录,请前往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查询。

  公积金中心提醒,打印的个人信息表、个人缴存明细、缴存证明可以通过手机扫描表格下方的二维码进行校验,也可访问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缴存证明验证,通过录入公积金账号、缴存证明编号进行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