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制度缺身份缺资金 广州公咨委三大瓶颈待破解

07.01.2015  16:27

今年4月广州将出台制度,让公咨委“有钱花”并“能花出去

缺制度,以致连一次完整的内部会议都开不成;缺身份,以致地位尴尬未能在立项前参与决策;缺资金,未有独立注册连捐赠的费用都收不了……2014年7月起,新快报先后刊发了10个版的“问计公咨委”系列报道,其中重点关注报道了广州市金沙洲公咨委、东濠涌公咨委、同德围公咨委、废弃物处理公咨委以及重大城建项目公咨委所取得的成绩及不足之处,公咨委制度的未来之路应将如何走?新快报记者通过此前对多个公咨委的采访报道,梳理出其中存在的几大问题,并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及政府部门的看法和建议。据透露,广州将于今年4月出台相关的规范公咨委的制度,将明确公咨委的有关资金使用问题等。

问题篇

1 功能定位不合理 难展拳脚

在东濠涌公咨委成立前,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方案已获通过,留给公咨委的施展空间只剩下沿线如何“扮靓”,以及协调解决施工扰民问题。可以说是“生米已煮成了熟饭”。

废弃物处理公咨委则因成立时的功能定位太宽泛——“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废弃物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全过程监督的积极性”、“为我市破解垃圾围城危机更多更好地提供决策建议、技术支持,充分发挥民意引导、桥梁纽带作用”——由于没有针对某一具体事项,导致该委成立两年来从未解决过具体事项,作用甚微。

东濠涌和废弃物处理公咨委成立以来,组织的活动不多,收到的建议少得可怜;后者出席城管委的联席会议,也仅是“列席”而已;城建项目公咨委相对施工进行监督,但施工方一直不汇报……这种资源浪费、甚至被指虚设的境地正成为公咨委的困惑。

2 独立与否两为难 众说纷纭

在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4月出台的《广州市重大民生决策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试行)》(下简称“《公咨委制度》”)中,公咨委的成立需由主办决策事项的政府部门发起和挑选入围委员,还负责公咨委日常运作和经费支出;在这种意义上,公咨委并不独立于政府。

在实际运行中,多个公咨委也的确对政府部门有所依靠,东濠涌公咨委需借用越秀区税务和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场地;金沙洲公咨委仍需通过建委设立的工作领导小组来联系各职能部门,想去民政局注册成民间机构也苦无依据。因此,长期以来,公咨委的“立场”问题一直被公众质疑。

公咨委真的可以完全独立吗?各个公咨委委员也有不同意见。金沙洲公咨委主任曾春航坚决认为,公咨委不能成为政府的下设机构,拿政府的工资。有废弃物处理公咨委委员则建议,公咨委还可以是民办非企业组织的运作形式,如果政府能购买该组织的服务,则更能显示其独立性。

东濠涌公咨委主任胡刚则指出,如果公咨委完全独立,一是容易缺乏组织性和经济保障,二是可能会受更复杂的利益团体影响。但为了增加相对独立性,他建议不应依附于与项目相关的部门,而应设在较基层的街道办事处办公,经费从专项预算中支出。

3 规章制度不到位 管理松散

对比起身份和独立性,有的公咨委委员则更关注团体本身的运行制度。目前,多个公咨委都存在较严重的人员组织松散问题。例如废弃物处理公咨委全体会议一直凑不齐人;东濠涌“明星委员”孟浩总请假。付出较多的委员也无奖励、补贴,持续性不强;不热心的居民、企业代表常年“玩失踪”;日常的行政维护也无特定工作人员……连最成功的同德围公咨委的主任韩志鹏也坦承,该委仍缺失规章制度。

在成员组成方面,多个公咨委都存在组成不够合理的问题。《公咨委制度》中规定公咨委人数不少于15人,利益相关方代表不少于1/3。在实际情况中,各公咨委的利益相关方大多达到要求,有的还占了超过一半。

此外,经费管理也是一大问题。由于缺乏详细的使用依据,东濠涌公咨委的运作经费就一直未动用过;废弃物处理公咨委因没有独立账号,有委员想捐赠运作经费一度受阻,政府曾想向公咨委购买服务也因此搁置;城建项目公咨委的经费甚至一直无保障……

总而言之,急需设立行而有效的运作章程是每个公咨委的共识,废弃物处理公咨委副主任郭艳华认为,公咨委不管是官方非官方,民间半民间,形式可以多样,内容才是关键的,要有一套健全的章程和管理制度,让委员据此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展望篇

新规将尽可能明确细化财务制度

相关负责人认为每个公咨委内部应自行成立一套规则

2013年4月,市政府出台《公咨委制度》,试用期两年。目前,该试行制度还有4个月就到期,届时将会作出怎样修改?

日前,负责编制该制度的广州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的负责人表示:“我们留意到了新快报做的公咨委报道,里面提及的问题、专家学者的建议我们都关注到了。目前,研究室正进行修订,争取3月底前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4月正式出台制度。

该研究室田主任表示,今年以来,研究室人员专门调研了各个公咨委,调研报告已上交给市领导。初步修订完制度后,也将约谈各公咨委委员及相关政府单位,征询他们的意见,“他们是身在其中的人,感受最深,我们要找最大公约数”。

关于公咨委运作章程的问题,田主任认为每个公咨委内部应该自行成立一套规则,“公咨委制度不可能要求得那么细。如果把每个公咨委本身的活动形式和频率都规定了,也许很多人就不乐意参与了。这部分将会交给公咨委内部自行解决。

在经费问题上,田主任则明确表示,计划在修订中尽可能明确、细化财务制度,使公咨委“有钱花”、“能花出去”;不过,最终意见仍没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