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15.12.2016  19:09

  12月13日,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国胜主持召开缺陷产品召回工作总结会议,充分肯定省局2016年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实现了制度建设、管理中心改革和缺陷产品召回工作“三个突破”。

  2016年,省局以宣贯《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为主线,大力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常态化。全年对81家企业88批次消费品(含儿童玩具、儿童用品)不合格产品进行缺陷调查,缺陷产品调查核实工作108次;组织开展市场购检1次,涉及44批次产品(含14批次电源适配器,30批次儿童牙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汽车召回监督工作1次,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出动技术专家和稽查执法等检查人员144名,监督检查广本雅阁汽车经销商74家、东南V3菱悦汽车经销商5家。其中,广本雅阁应召回汽车322609台,已召回99274台,召回完成率30.8%;东南V3菱悦应召回汽车3398台,已召回1830台,召回完成率53.9%。

   一、制 度建设和工作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效。 推动把建立伤害监测与风险管理制度写入《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建设质量强省共同推动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合作备忘录》等重要政策文件,下发了《广东省质监局关于加强风险信息采集交流工作的通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围绕实施《儿童玩具召回管理规定》和《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落实生产者缺陷产品召回主体责任、加强召回监督管理、提高服务企业水平的新办法、新举措。

   二、宣贯《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召开专题研讨座谈会对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存在歧义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 一是 印发了广东省质监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指导意见》。 二是 编辑出版《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手册》。 三是 面向全省消费品生产企业举办两期《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企业免费培训班。 四是 搭建质监、专家与生产者沟通互动信息平台。 五是 借力媒体宣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三、推进省质监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效。 大力推进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机构改革,保障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四个有”落实到位。 一是 落实“有独立运行机构”。将原合署办公的省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独立出来,配备专职人员开展经常性技术支撑工作。 二是 落实“有经费保障”。明确由广东质检院承担管理中心的人员工资、福利和日常办公经费,由省局承当缺陷产品检验、缺陷调查和召回监督管理等专项经费。 三是 落实“有技术能力”。新成立后的管理中心共有5名专家从事我省缺陷产品管理工作,其中教授级高工1名,工程师2名; 四是 落实“有规范程序”。管理中心依据省局会议纪要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并建立全省缺陷消费品管理手册规范工作程序。

               (风险管理处 彭帅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