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骂交警被拘留,公器不能成私刑

15.05.2014  15:55

        在民众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公权部门如何面对公众流于情绪的“谩骂”抑或是理性的“差评”,考验着现代政府的执政能力。

       近日,山东济宁兖州区公安局发布的一条案情通报微博,引发网友热议。该局通报称,兖州一名21岁网友不满车被贴条,发帖骂了交警,之后被行政拘留5天,@兖州公安称该网友“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当事网友则告诉南都记者,他实际被拘3天,已被释放,之后他被公司开除了。(5月14日《南方都市报》)

       还是《新京报》微评,一马当先,声声急切,在简单陈述事实曹某在百度贴吧匿名骂“兖州里交警真孬种”被行拘后,始惊呼于一骂被拘,再震惊于当地公安还将其当作典型公示,俨然一副“你骂我了,有你好看!”的小家子气,并于快评中连声追问,“请教@兖州公安,一句不文明的气话究竟违了哪条法?法律可不是拿来解气的。

       网易北京网友自然有其黑幽默的一面,“太轻了,他把国家机密泄露了出来,只拘留5天?”新浪微博用户@竹三风,其幽默之风更有甚之:越南非法舰船竟敢公然挑衅中国海警执法船,进行水泡对射,则警方何以处理?

       网络上的愤怒,感染了纸质媒体,昨晨出版的《河南商报》授权马涤明以市民身份开腔,首先将此举定性为“网上骂交警被拘留涉嫌公报私仇”。文中详说法理,指出“兖州交警”并不是某个自然人,而是一个部门、组织,不拥有被人格权,如此执法不合适,并指出,这种做法有执法权私有化之嫌。

       同一天,袁云才获准在《长沙晚报》微言大义,从周其凤屡屡挨骂开笔最后落脚到兖州交警是“孬种”事件,直指平日一些部门听到的赞美之声太多了,而批评声极少入耳,于是听到一两句骂就高度敏感,觉得是侮辱,有损自己威严。文章苦口婆心地建议当地警方,“在骂声中成长”不仅是一种难能可贵的坦荡胸襟,而且是一种自信与睿智的人生态度。

       地不分南北,《石家庄日报》于昨日也挺身而出,疾呼“网上骂交警被拘留值得商榷”,在分析了法理之外,矛头直指兖州警方官微所言“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以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就没什么大不了的,请相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触犯了法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认定这根本不是所谓的提醒,而有一定的恐吓色彩。这种方式不仅难以起到应有的教育效果,甚至可能激化矛盾,适得其反,极易导致 “打击报复”的合理想象,违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要求,注定难以服人。

       从新闻爆出,到网络媒体追问,再到纸媒报道落地,各方声音逐渐强劲,对执法权力滥用的忧郁是日渐明显,而当地警方官微故意将拘留三天延长成五天,其恐吓之意更是昭然。公权滥用,国之公器成为私家用品,这样的忧郁,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每一个秉承法治信条之公民在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必然反应。

       更为重要的是,在民众权利意识日益觉醒的今天,公权部门如何面对公众流于情绪的“谩骂”抑或是理性的“差评”,考验着现代政府的执政能力。是挥舞手中大棒恐吓,还是耐心劝解,以真心换真心地进行疏导,显然需要做出明智的选择。

       回到本案来看,兖州警方涉嫌非法拘禁,正如警方提请所说,“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法律制裁”,当地执法部门能否审慎自查、依法追究执法权滥用之责,公众自当拭目以待。(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