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发组团 无协议纠纷不断

14.08.2014  04:41

  新疆采风之行引发团友组织者争执,网站说与我无关,律师建议自发活动先签协议

  新快报记者 苏中阳

  实习生 梁昆 刘建浩

  市民周先生4月份在poco.cn网站上看到招募摄影创作团的活动,便花费五千余元参团前往新疆进行采风摄影。但周先生采风归来后表示,不仅行程标准未达到承诺,而且诸多方面货不对板。对此,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活动并非该公司主办,系由网友自行组织招募。

  采风行程货不对板

  投诉

  周先生6月份参加了poco.cn网站上外拍频道的线下活动“天山风光——唯美情境人像摄影创作团”,该团由名为“东田映像”的网友发布,预算为每人5500元,行程约7天,最终成行十余名团友,行程过程中,组织者与团员发生了诸多分歧和纠纷。

  周先生表示,招募帖中所说的欧洲之星豪华大客车实际上是宇通客车,承诺此行由网站摄影达人一同前往并现场指导,实际上摄影达人并未到场,招募帖中公布的三名摄影模特只有一名同行,而且模特服装也与样片中不符。

  周先生还提到一些旅行团常见的纠纷矛盾点,比如在行程中组织者任意更改行程,未去到的景点并未退费,而又新增了部分自费景点。“不依照招募帖中承诺的内容组织活动,而是肆意更改行程,也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行程计划安排。”周先生认为这些都是对参团者权益的不负责任。

  周先生表示很失望,“poco.cn网站是广州比较知名的大型网站,而网站发布的该内容与实际不符,事后也未见他们进行协调和补救。

  这是网友间的纠纷

  网站

  新快报记者来到poco.cn广州数联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不方便发表意见,“这个不是我们官方规范后发布的活动,只是有人按照我们网的相关规定发布的活动信息,他们自己内部协商后参加的。

  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网友之间的纠纷,他(组织者)也不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我们也不收钱,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只要不违反国家规范、我们网站规范和网络语言规范的前提下,任何网友都可以在我们网站发布信息。

  组织

  已做好前期沟通

  “周先生经常参加我们团,现在是产生了一些误会。”活动组织者范先生表示,活动分为AB两团,A团是5月31日到6月10日,B团接着A团只有七八天时间。

  对于客车降低标准的问题,范先生表示招募帖里有说明,超过25人就用欧洲之星,而该团不到20人,而摄影达人未同行指导的问题,他表示其中一人在出发前就已经退了,而另一个是临时有事,“我之前在群里说了他们不会来,我也是摄影师,就算他们没来我也可以带”。

  范先生表示,“18人团是3个模特,而16人团是2个模特,所以这个团2个模特就够了,”而剩下的一个模特,也是因为特殊原因而未成行。而女模特的服装样片问题,他表示这些已经做了前期沟通,现在挑毛病等于“没事找事”。

  范先生说,“我是摄影师,所以自己组织活动,跟网站没有合作关系。

  律师

  订立协议以便维权

  从法律的角度应如何定义这种个人组织的活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冼汉瑞表示,首先是参团人数,假如是一个自发活动,人数应该为20人以下。

  而且还要区分组织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发透明自愿的,组织者只不过把大家召集起来,这个情况属于自发的。

  针对这种自发组织的活动,冼汉瑞表示,如果所有的安排和费用都合理,并且未对参团者人身或者财产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那么不应该把这个责任加于组织者,因为其和旅行机构还是有本质的区分。

  冼汉瑞建议,今后参加这种自发组织的活动,可先签订双方协议来制约。“法律不可能所有的行为都加以规范,法律没有规范的情况,我们可以增强合同的制约性,毕竟风险还是有的,按照协议的方式来牵制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