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龄女被网友骗怀孕 三度起诉索要生子费

02.12.2014  11:37
男网友当初信誓旦旦承诺怀孕后就结婚,40岁的李琳信以为真,盼子心切的她不久就怀有了身孕。

  男网友当初信誓旦旦承诺怀孕后就结婚,40岁的李琳信以为真,盼子心切的她不久就怀有了身孕。孰料,怀孕后男网友竟翻脸不认人,还要求李琳打掉孩子。但李琳还是远赴美国生下了孩子。事后,男网友以李琳私自赴美生子,没与他协商为由拒付产子费用。无奈之下,李琳三度将他告上法院。

  (文内人物均为化名)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判令男网友应承担女方生育小孩一定医疗费用5000元等。

  高龄产妇坚持未婚生子

  据李琳回忆,2011年底,年近40岁的她通过婚恋网站认识了比她年纪小14岁的王明,在日常生活交往时,两人进一步发展成为恋人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在同居生活中,王明以婚姻为诱饵向她提出怀孕要求,承诺在她怀孕后两人就登记结婚,并承诺负担她到美国生孩子的费用。

  但没有想到,王明得知李琳怀孕后对她的态度180度大转变,对她不理不睬,李琳说:“不但没有给过一分钱,没有购买过一份营养品,甚至还以一起到美国生孩子为借口骗我10万元人民币,报警后,王明才勉强将钱归还”。之后王明甚至要求李琳打掉孩子,但李琳考虑到自己当时是近40岁的高龄产妇,为此仍坚持把孩子生下来。

  不久后,李琳接到一名张姓小姐来电,称王明也以结婚为诱饵让张小姐怀孕,并承诺怀孕后与其结婚。至此,李琳才知晓王明是一个骗子。

  男方不认小孩女子三上公堂

  2012年6月,李琳为顺利在美国产子,首次将王明告上法院,要求王明支付营养费和生产费用。但王明声称自己有弱精症,拒不承认李琳的胎儿是他自己的。

  2012年11月15日,孩子在美国加州洛杉矶县出生。2013年1月,李琳以孩子李某米的名义再度将王明告上法院。案件受理后,通过法院司法委托法定机构做亲子鉴定,确认王明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法院审理后判令王明支付孩子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至其十八周岁止。宣判后,对于抚养费,王明表示同意支付。

  2013年8月,李琳第三次将王明告上法院。李琳称,自孩子出生后王明从没有来看望过孩子,因生子产生的营养费、产检费及赴美生产医疗费、住院费等王明都没有支付过。李琳认为,自己精神也受到严重打击,作为一个单身母亲,今后还必须面对独自抚养孩子的现实问题。为此要求王明支付产子费、营养费、医疗费等共计25万余元。

  男方支付抚养费其他拒付

  本案庭审时,对于医疗费,王明却矢口否认,坚决不同意支付。他辩称,自己与李琳是非夫妻关系,去美国生小孩是李琳“一厢情愿”的行为,李琳并没有与他协商过,他也没有要求李琳去美国生小孩,这些费用属于不必要费用,他不同意支付除抚养费以外的所有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琳要求支付生育孩子的营养费共计44000元,但没有提供证据证明,且王明不同意支付该项费用,故法院对该项请求不予支持。

  李琳在怀孕期间支付了医疗费1020.57元,该医疗费应由李琳和王明共同承担,故王明应支付医疗费510.29元。

  此外,李琳要求王明承担去美国生育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女方没有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由于李琳产下与王明共同生育的孩子,生孩子必然会产生医疗费用,王明应承担一定费用,法院酌情判令支付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