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网店经营者须申领红盾电子标识 违者最高罚1万

12.05.2015  10:32

东莞时间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为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市工商局发布《关于网络经营主体免费申领红盾电子标识的公告》,要求东莞市范围内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经营者(包括网站、网店、交易平台),均应当通过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申领红盾电子标识。市民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时,可以点击工商红盾电子标识来查看商家的登记情况。

除此之外,经营者还需要在网站的醒目位置(网站首页的底部)公示红盾电子标识。市工商局公告称,如有违反者,将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标志着东莞全面铺开工商红盾电子标识申请工作。

据介绍,申领工商红盾电子标识的网络经营主体需登录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wljg.gdgs.gov.cn,在首页“网上服务大厅”进行注册和申请。

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红盾电子标识是企业在网站上的身份表明。企业注册号、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企业的信息会在电子标识上显示出来。通过这个电子标识,登录企业网站的这些消费者和顾客就会了解到这个企业的情况。推广“工商红盾电子标识”,实现了网上虚拟经营主体的“实体化”,有助于消费者有效甄别经工商部门认证的购物网站和非认证网站,提高网购风险防范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今后市民通过网络购买商品及接受服务时,可以点击工商红盾电子标识来查看商家的登记情况,为自己购买时的选择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