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骂交警被拘 背后的执法反思

19.05.2014  11:02

  ■林德培

  近日,山东兖州网民骂交警被拘一事以交警道歉、撤销处罚告终,被传得街知巷闻,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大家关注这一事件,原因不外乎几点:第一,事件当事人违法停车被贴条,发泄私愤的途径是网络;其二,执法者认为当事人此举“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就将其拘留;其三,拘留5天尚未给出明确说法,警方又决定道歉,着实令人“印象深刻”。

  兖州公安局作出公开道歉后,很多人大呼痛快,点赞声不少。但在笔者看来,这种事后弥补过错的行为不应该有掌声。当事人在网上骂交警确实有些过激,但如果说一句不文明的气话就被指触犯了法律,无法服众。执法者执法虽然是为了消除“社会影响”,但即便动机再好,如果不尊重人权、不尊重法律,这样的动机就是执法“激动”, 法律颜面及执法形象荡然无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公民人权意识普遍提高。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执法者最基本的要求。与这一要求相适应,行政机关执法的首要目的理应是教育、宣传、告诫民众,而不是处罚,处罚只是一种手段。

  在网上骂执法者的,之前有,之后可能还有。现在为了“杀一儆百”,就使用拘留的处罚手段,倘若不是出于无知,就是长久以来养成的权力自恋,居高临下,视法律为无物,有损引导、教育、惩罚的法律精神。企图用简单、粗暴、表面、过度的处罚来纠正“违法行为”达到“安定有序”,往往会适得其反,难免会出现“顶牛”现象和抵触情绪,或者“处罚”时问题暂时减少,后来却大幅反弹。

  执法部门的权威源自对法律的敬畏与严格执行,不讲原则的执法只会损伤自身公信力。网络泄愤必须纠偏,执法严明更应落实。与其全国关注后改正,不如事先完善制度规范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