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红记者对话龚稼立:对经手的案件终身负责,要经得起检验

13.03.2017  21:06


南方网红记者对话龚稼立:对经手的案件终身负责,要经得起检验

 

来源:南方网

 

 

 

 

去年出台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包括法院院长在内的入员额的法官都要在一线办案。

 

广东省高院院长有没有办案?不少人比较关心。就此,南方网红记者赵杨12日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他首次披露自己去年的办案情况以及办案感受。

 

南方+:去年出台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包括法院院长在内的入员额的法官都要在一线办案。不知您有没有亲自办案?

 

龚稼立: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改革的核心与牛鼻子。要推进司法改革,首先要落实司法责任。优秀法官要到一线办案,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我们还强调,法官入额后,要到一线办案。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庭长原来主要是通过行政审批对案件进行把关,现在要直接到一线办案,而且要带头审理重要、疑难、复杂、适用法律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案件。

 

据统计,2016年,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结各类案件共48.92万件,占员额法官办结总量的44.79%。这些优秀法官到一线办案,他们的水平、经验、能力,得到了更好的发挥,也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法官的办案水平,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我自己去年办了两宗案件。一个是民事案件、一个是行政诉讼案件,都比较具有典型意义,也具有一定难度。

 

南方+:省高院院长“坐堂办案”,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会不会压力很大?

 

龚稼立:其实压力是共同的。大家都有压力。因为我直接审理的案件,相对来说,还是有一定疑难复杂因素的案件。不过,我们现在案件审理已经是常态化了。我们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都去一线办案了。压力会有,但慢慢常态化了,也就习惯了。

 

南方+:从审批案件、讨论案件,到直接审理案件,感受有什么不同?

 

龚稼立:以往,作为法院院长来说,我参加审判委员会的一些集体讨论,但不是自己担任审判长,花的时间和精力也就和自己做审判长不一样。自己亲自审理案件,要花更大精力,要直接与合议庭的法官深入研究案情和法律适用。

 

另外,作为一名法官,我要对我自己办理的案件终身负责,要经得起检验,所以我会更加谨慎、认真。

 

南方+:今年有计划审理哪些案件吗?会不会换一下案件类型?

 

龚稼立:作为一个院长,不可能所有类型案件都去审理。我也有自己相对熟悉的领域和不熟悉的领域。我会根据受理案件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案件的典型意义、复杂程度来选择案件。我会尽量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领域,更好地发挥作用。

 

南方+: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专门强调了要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您觉得防止冤假错案的关键是什么?

 

龚稼立:防止冤假错案是实现司法公正最本质的要求。要防止,就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人民法院要严把法律关、证据关、事实关,依法把好关,才能确保案件不出差错和问题。

 

对于广东来说,我们一直要求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坚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注意排查非法证据。要用证据说话,通过庭审,对证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于这一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来办案,确保防止冤假错案。(记者:赵杨 梁文悦 葛振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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