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售卖熟食必须办证 出问题网络平台也担责
手撕鸡、白切鸡、麻油鸡、盐水鸭、酱板鸭、樟茶鸭……在互联网日益发达的今天,只要鼠标一点,不出家门,也能吃遍全国各地的美味佳肴。然而,吃了网上卖的熟食,拉肚子怎么办?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找谁追责?
昨日送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 罗琼
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应当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网售食品要标注详细信息
自家酿的糯米酒、手工磨的芝麻糊、农家养的土鸡蛋,这种带着浓浓乡土气息的食品,如果在网上销售,还要标上更具体的信息——修订草案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向消费者销售的食品,应当在容器或者包装上标注制作时间、保质期或者食用时间提示、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而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不是用来做促销,而是挂牌子。修订草案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其许可证或者备案信息,提供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的电子链接。许可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及时更新。此外,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取得相关网络销售许可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冷荤凉菜、改刀熟食、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如果没按要求“挂”证呢?修订草案也有相关处罚措施:设有网站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网络食品经营者,未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开相关信息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网络平台需履行管理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也不能闲着,它要承担资质审查、档案更新等管理责任。修订草案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件、备案凭证登载的信息;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与网络食品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明确各自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管理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食品添加中药材有“省级”标准
广东师奶拿党参淮山煲汤,是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修订草案明确提出,尊重传统饮食文化习惯,地方特色餐饮食品传统使用的中药材品种由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集、整理并公布。
此外,修订草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提出了“不用或者少用”的原则,要求在技术上确有必要时方可使用。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将食品添加剂存放于专用橱柜等设施中,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妥善保管,并建立使用台账。如果没按规定存放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修订草案也明确,餐饮食品不得使用防腐剂、乳化剂、稳定剂等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和用量由省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