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牢抗疫网络⑤|教师群体疫情防控指引来了!

22.08.2021  20:45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日前印发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现节选针对教育系统相关单位、人群的疫情防控指引内容,我们一起来学习!

教师要做到:

1.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须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应接种疫苗,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

2.适度运动,保证睡眠充足。

3.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4.加强工作和生活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

5.工作期间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6.错时、错峰用餐。

7.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

8.减少参加聚餐、聚会等活动。减少前往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

文字:肖郅朋 整理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