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01.07.2015  15:25

粤教继函〔2015〕40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2015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30 号)精神,今年“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继续由各地组织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依托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为期一年不少于120学时的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其中线上研修不少于80学时,线下研修不少于40学时。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示范性教师网络研修社区建设,创新教师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建立基于网络的区域与校本研修良性运行机制,推进教师培训常态化。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项目区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汕头市金平区作为2014年度实施成效明显的项目区县,今年继续参与项目培训。同时今年我省要增加2个教师培训改革积极性高、具有相应工作基础的区县参与项目。被教育部评审通过的项目区县,要遴选参训积极性高且具备网络条件的若干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和幼儿园作为项目学校(原则上项目校全体专任教师参训),每个区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训人数1300人左右,原则上幼儿园教师不少于20%。

我省各地市以自愿原则组织申报,每市申报的县(区)数不超过1个。

三、培训内容

以实施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促进科学保教为宗旨,将培训与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的日常教学相结合,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将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为培训重点之一,未参加过“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的教师应进行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专项培训,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培训时间与培训院校

2015年8月份完成区县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2015年9月-2016年8月开展基于网络的校本研修。培训院校由教育部遴选确定。

五、培训经费

教育部对培训任务承担院校(机构)给予经费资助,标准为3元/人/学时,包括区县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和参训学员线上研修经费。校级培训者培训经费和学员线下研修经费由省教育厅、区县教育部门、项目校安排配套经费,比例为1:1:1。省教育厅给予每个项目区县5万元的经费补助。

六、申报要求

(一)各地市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县区遴选推荐工作。申请县区(包括继续实施项目县区)应将本项目列入县级培训规划,保证线下研修经费投入,依据《关于印发〈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实施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20号),研制项目实施方案,遴选项目校(项目校教师全员参训),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区县进行遴选,择优推荐2个区县参与教育部的评审,教育部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项目县区。

(三)请各地市教育局于2015年7月5日前将《“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送到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邓永杰、刘海星;联系电话:020-85211741;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编:510630  。

省教育厅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邵毅、马桂波;电话:020-37627067、37627326。

(四)有关项目工作具体事宜,请登录“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 http://guopei.ncet.edu.cn/ )查询。

 

附件: “国培计划”—示范性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区县申报书

 

附件下载: (附件)粤教继函[2015]40号.doc

 

 

广东省教育厅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