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落地

26.03.2017  19:15

网购前多留心眼,避免风险更是关键。

  记者了解到,继2014年《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颁布三年后,今年3月15日起 “7天无理由退换货”亦正式开始实施。但记者也发现,不少市民都曾反映称在购买大宗建材、家具等时,由于物流、包装等种种原因往往难以实现顺利退货。对此,市消协提醒市民新规并非万能,网购前多留心眼避免风险更是关键。
  “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
  颁布三年终于落地实施
  中山市消协副秘书长谢辉向记者介绍,从今年3月15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记者细读《办法》发现,规定要求网络商品销售者应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卖家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此外,针对有些商家以“买家使用积分等支付”为由,不给办理退货的情况,本次《办法》中有规定,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价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消费者。市消协提醒:新规难覆盖朋友圈购物
  谢辉同时也指出,某些特殊产品并不适用该退货规定。例如,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等。
  更值得关注的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购买的商品,暂时也难以适用《办法》。
  市消协法律顾问部负责人郑耀忠表示:“如今许多个人、商家也在通过微信、QQ等网络社交平台进行销售,这类交易在七日无理由退货时可能遭遇困难。”他指出,社交平台交易大多是用红包或转账形式付款,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没有消费凭证,难以证明其购买行为。
  其次,社交平台并不属于网络交易平台。目前《办法》只规定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并没有将所有网络平台都纳入其中。
  记者观察
  网购“大家伙”退换有难度
  针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政策,早前记者随机咨询了身边多位经常网购的市民的看法。其中,多位曾在网上购买过大宗建材、家具的市民都告诉记者,退货有难度。
  “之前我在浙江一网商那里拿过一张1.8米的木质大床,谁知道送上门打开一看发现有两处磕烂了。卖家说是物流过程中造成的,让我把它打包寄回来,可是我没有这种技术重新包装。而且一来一回至少半个月。后来跟卖家磨了很久,对方意思下退了150 块当做补偿。”有着近十年网购经验的肖女士告诉记者。
  对于成品家具来说,退换困难的原因有很多,如退货产品不能影响二次销售,而家居建材类产品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其实很难发现问题。其次,床、沙发等大件物品由于移动困难,品牌基本上都提供了免费到家安装的服务。但如果需要退换,消费者不仅要自己担负运费还要自己拆成零件,打包配送,很容易影响到二次销售了。此外,由于颜色、款式与消费者想象有差别的情况,买家通常只能够全额负担邮费才能退换。
  对此,郑耀忠表示,由于近年有关网购大件建材家居产品纠纷众多,建议市民在进行大宗家具、建材等采购时,对于退换难度较大的一些商品,大家不妨考虑尽量选择有实体店的本地商家。

编辑: 朱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