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民网购机票欲改签遭拒 仅赔50元

26.05.2015  19:36

  市民状告海航和去哪儿网  要求全额退款  一审败诉

  广州日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邱小华) 佛山居民王先生花500多元在“去哪儿网”上购买了一张机票,七日内欲改签却被拒,随后欲退票但仅拿回了50元机场建设费。新消法中规定“没有国家规定和 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为由,他起诉海南航空公司和“去哪儿网”,要求全额退款。禅城法院昨日通报,王先生一审被判败诉。

  买票三天后退改签被拒

  今年3月15日,王先生在“去哪儿网”上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南航空公司”)订购了一张从青岛流亭机场至广州白云机场的机票,起飞时间是4 月6日。三天后,他因故欲改签机票被拒,于是申请退票。然而,被海南航空的客服告知:若退票只能退还机场建设费50元。无奈之下,王先生申请了退票。4月 2日,海南航空退款50元至其支付宝账户。

  此后王先生向禅城法院起诉海南航空和“去哪儿网”,要求海南航空退回剩余的票款525元,并要求“去哪儿网”承担连带责任。

  回应:售票时已告知不可退签

  法庭上,海南航空辩称,该公司与王先生存在的是买卖合同关系,签订合同前以及王先生解除合同前,海南航空均已向他强调和提醒,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若王先生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海南航空只能退50元的机场建设费。

  海南航空截取了5月1日、2日“去哪儿网”的完整购票流程图,证明该公司在出售机票时,曾告知王先生“不可以退改签”的规则。

  判决:可推定海航曾提醒

  昨日,禅城法院一审驳回了王先生的诉求。法院认为,法院采信海南航空的证据,并推定其曾在售票时对王先生进行过提醒。王先生退票前,海南航空工作人员亦告知所购机票不得退改签。此外,“去哪儿网”作为网络服务者,不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